人造意識:畫中乾坤大

沒有三兩三,焉敢上梁山,《人造意識(Ex Machina)》的導演Alex Garland顯然早已超越了過去《別讓我走(Never Let Me Go)》和《28天毀滅倒數(28 Days Later)》的科幻驚悚格局,而且是「堂堂溪水出前村」的氣派威武了。

入目盡是白亮淨空的裝潢,再搭配無所不在的玻璃窗框,時而透視,時而折射,時而疊影,「色」與「相」的排列組合,容易就形塑出一種既現代又冰冷的質感,看似簡約,其實繁複,用來對照尖端科技文明,就有一種未來的層次感。

女主角Alicia Vikander 飾演的Ava(不管是叫艾娃或夏娃,都是那位原初的真人)是有人工智慧的機器人,然而後腦勺是金屬亮片,手臂、雙腳和腰身更給人一種通體透明的「錯覺」,入目盡是透明的金屬骨架,標識著她非我族類的特殊身份,僅管如此,她卻又那麼婀娜有致,讓人目光難以離開。

環境空間的美術設計,充分顯示導演Alex Garland深諳科幻電影的形式美學,懂得用極簡的美術打造尖端氛圍;至於金屬體架的透明裝,以及剪裁合宜的女僕裝(那位有東方風情的啞巴女僕Kyoko,活脫脫就是個洩欲工具了),不但將機器人美學朝「人」的層次往前推進一大步,更向「欲望和「誘惑」大步邁進,強化也深化了電影纏繞在「人工智慧」上的人性議題。

主角Domhnall Gleeson飾演的Caleb因為中了頭獎,坐直昇機來到這個神秘小島,才知道Oscar Isaac 飾演的「藍皮書」老闆Nathan特意挑中他來做機器人的圖靈測驗,來檢視Ava的人工智慧是否合格,先是他向Ava提問,既而則是Ava反客為主,用柔弱、疑問和請求逐步贏得他的同情、憐憫與愛慕,是的,《人造意識》早已跳脫了傳統機器人的「冰冷」與「制式」框架,也不再遵循從「對奕」的形式判斷「命令」與「回應」的精準指數,更是直接就跳進了有智慧的Ava,儼然亦會有「自保」的求生需求,Caleb既然是Ava的救生圈,Ava演出的美人計也就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了。

《人造意識》的劇本犀利之處在敢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例如,目的如果只是要測試人工智慧,何需打造性別?何需訴諸欲望?甚至還賜給Ava精細的感應器,讓她的性器官也能感受魚水之歡?所有Caleb的質疑都在凸顯劇本設計的高度:因為《人造意識》就是想從「欲望」來驗證人工智慧的等級,不管是「愛」或者「騙」,那都已經是本事,而且也是高等智慧下理性與感性的交錯效應了。

這時候劇本更露骨地讓Caleb頓悟,Ava的形象接近他愛看A片女星,一切只因為Nathan是藍皮書搜尋引擎的發明者,早就利用網路數據把Caleb的習性與癖好摸得一清二楚,正因為Ava根本就是為他量身打造的機器人,他們一定來電,從Caleb的欲望浮動去測試Ava的智慧指數,就更見其深廣了。

ex_machina018.jpgCaleb的頓悟其實正是Ava對他的一直明示:你不要相信Nathan講的話,他都是騙人的。當Caleb開始有所保留,不向Nathan招認剛才斷電時Ava對他究竟說了什麼時,Caleb與Nathan的關係明顯起了變化,就像吃了禁果的亞當與夏娃一樣,遮遮掩掩,不再坦然面對上帝了,此時,實驗室外頭那個媲美侏羅紀公園/伊甸園的世外桃源,就夠讓你相信那與舊約聖經中「創世紀」傳說,有多清楚的指涉與連結。

這時全片進入最有趣的哲學論述。Nathan帶著Caleb來到抽象畫大師Jackson Pollock的滴畫作品之前,堅稱Pollock作畫之前,腦袋和心靈全數放空,隨意與隨興地拿畫筆或顏料滴落在畫布之上,甚至「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想畫些什麼,其實他就什麼都畫不出了」,創作這東西早就超越了理性和文字可以界定或引導的格局,換句話說可以用邏輯和計算得出的智慧,層級也就太低了。

《人造意識》用畫論來討論智慧層級的嘗試,既新鮮又刺激,還能耐人反覆咀嚼,似懂非懂之間,你或許對於Ava的「心機」就有更多元的解讀:一開始她畫的抽象畫,Caleb不知所云,於是要求她畫得明白一些,一旦畫出的具像成了Caleb的肖象時,激怒了Nathan,卻也讓Ava得以用做證物,向Caleb透露愛意,邀他加入叛逃聯盟,或許這時連「造物主」Nathan本人都無從了解他的「發明」己經如此心機深沈,得到「海底針」的真傳了。

更耐人尋思的是Ava即使斷了臂,卻始終不喊痛,也不會因此步履蹣跚,甚至還懂得再去換一個「零件」就解決問題了,她的感官世界或許還未成形,但是當她看見牆上掛著的Gustav Klimt淑女畫時,她也懂得什麼叫做美,懂得換穿上白紗洋裝,開始要進入紅塵世界,那是要從渾沌逐步開悟的新人生。做為一部科幻電影,《人造意識》這些從畫作得來的靈感,立刻就讓全片佔據了獨領風騷的前衛高度,功力非凡。

真相急先鋒:新聞責任

《真相急先鋒(Truth)》透過好萊塢的發行系統提醒大家:美國布希總統逃避越戰的「真相」還有待認真追究與面對,我相信那是Robert Redford願意接演的主要動機,但是他的表演無法說服我,一如電影本身只能提出懷疑,你又期待大家如何推論?

說Robert Redford有腦子有眼光,相信大家都沒異議,畢竟他在當紅時期挑揀影片的眼光與判斷力,都有著深厚的時代意義,並不是有片就演的撈錢高手;至於後來一手創辦日舞影展,拔掖獨立影人影片,更是影史典範。

說他帥,也沒有人會反對,雖然限定在他的青壯年時期,畢竟他曾是好萊塢頭號帥哥。說他會演戲,可能就有很多雜音了,畢竟從影半世紀,主演過五十部左右電影,只有1973年的《刺激(The Sting)》曾獲最佳男主角提名,也僅有那一次,最後還是輸給了《拯救老虎(Save the Tiger)》的Jack Lemmon。

現年79歲的,1990年演出《哈瓦那(Havana)》即已顯疲態;到了1996年,他60歲那年演出《因為你愛過我(Up Close & Personal)》時,雙眼雖然依舊散發智慧光芒,但是左看右看,他的電視新聞製作人就是不到位,也不夠味,與相差22歲的Michelle Pfeiffer的那段忘年戀,更難具說服力。

2015年,Robert Redford演出《真相急先鋒(Truth)》中的美國CBS當家新聞主播Don Rather時,他力求重現這位主播的尊嚴與優雅,只可惜,不論是他的口齒或神態,都無法連結主播與新聞的實質紋理,尤其是眾人都期待他再說一次那句「勇敢面對」的名言「courage」時,他推拖半天後,卻說得一點都不感人,這種結果,誰不歎息?

好萊塢歷來拍過這麼多以電視新聞為主題的電影,真有魅力的電視主播還真是鳳毛麟角,《晚安祝你好運(Good Night, and Good Luck)》的David Strathairn大概是少數的成功特例了,《螢光幕後(Network)》的Peter Finch就算得了影帝,但他詮釋過氣主播的表演也並未說服我。

《真相急先鋒》裡的Don Rather非常信任他的「60分鐘(60 Minutes)」製作人Mary Mapes(由Cate Blanchett飾演),從議題分析與採訪查證,他只問關鍵問題,只要過得了他這一關,他就願意播出這則新聞。所以電影中描寫的布希總統逃避兵役的軍中醜聞,既然得著他的背書,即使因此擦槍走火,不得不公開道歉,也非得他一肩擔起不可,只可惜,全片的焦點全放在Mary Mapes的委屈和焦慮身上,難道因此賠上一輩子清譽,甚至因此成為走下主播台的最後一根稻草的Don Rather就沒有感慨嗎?就沒有情緒嗎?

有的,但是不多,而且不盡清楚,亦不夠力。《真相急先鋒》只安排他深夜拜訪Mary,不想檢討,更沒有怪罪,喝喝小酒後,拿出一張律師名片,要Mary早做因應,導演或許想透過他像老爹的穩健與低調,來凸顯他的大度與智慧,我們看見了「神」,卻不見了「人」,還是得再歎一口氣了。

《真相急先鋒》真正有人味的好戲在於新聞即將播出了,作業人員還在倒數計秒,搶最後修剪,總是要拚到最後一刻才把最接近完美的作品送進副控室(不過,那也是多數電視新聞電影都用過的橋段了),唯獨Don Rather總是好整以暇得在臉上塗脂抹粉,是的,那是電視新聞的「必要」實務,少了這場戲,就不盡寫實,但是有了這場戲,卻也讓人對於敷粉的「必要」性,多了揶揄空間。

電影的關鍵焦點在於的新聞團隊,在驗證文件真實性的努力上,雖然符合「該做的都做了」的基本動作,做的不盡到位,只做到表面那一層,沒有進一步「推敲」究竟有沒有其他「可能」:是否是意識形態作祟下的故意?或者馬虎……是不是因為見獵心喜,就信以為真?就省去一路追到底的盤根究柢的嚴謹查證了?

《真相急先鋒》固然嘲諷了跑不出新聞的同業,只能去追別人的新聞,從中找碴,最好還能挑出毛病,把別人的「烏龍」轉化成為自己的「新」聞,卻也終究不能不承認新聞戰場上有一條既無情又殘酷的鐵則:證據有瑕疵,或者出了岔錯,因之得到結論就難以服眾,就難成立。

Don Rather可以抱怨世人只「看到」他們查證的不盡周延,Mary Mapes也可以質疑誰會為了打擊布希,了解那麼多相關人員的作業細節與癖好,編出那麼專業的「假」資訊,合情入理地製作出一份「假」文件?《真相急先鋒》提供給新聞從業人員的血淋淋教訓,並不如電影試圖提醒觀眾的:為什麼大家都不再去追究布希究竟有沒有逃避越戰?有沒有因為有特權,所以得能提前退伍?真正的教訓是:一旦你的證據不齊全,你要面對的就「不只是『審判』,而是『獵殺』」了。而且,古人不是說「大難來時各西東」嗎?同林鳥尚且如此,你又如何奢求你的公司或老闆挺你呢?是的,這個殘酷真相並不是《真相急先鋒》的終極重點,卻是不容迴避與閃躲的當頭棒喝。

Cate Blanchett的表演一向深刻,她的電視專業表演其實很難挑出毛病,面對採訪對像、公司主管、律師和丈夫之間,有軟有硬,層次分明,最後的慷慨陳詞也極動人,關鍵在於身兼編導的James Vanderbilt全面採用了Mary Mapes的觀點,未能更有效率地凸顯她的堅持與疏漏,以致於Robert Redford願意接演這部電影,希望透過電影喚醒世人,有關布希的「真相」還未盡明朗的「公民」本色(誰會忘記他在1976年想透過《大陰謀(All the President’s Men)》這部電影喚醒的正義良知與熱情?

電影成功了,你要傳達的微言大義就能廣為周知,《真相急先鋒》的往事敗在太急,電影則敗在凌亂失焦,擺盪在「想講的話」和「能講的話」之間,不知該如何解讀相關資訊,就跟那個沒有真相的結局一般,萬般滋味竟不知從何說起了。

蟻人:拚成量子無故人

面對漫威影業(Marvel Studios)的電影,可以先讓邏輯思考休假兩小時,快樂享受畫面刺激就好,Peyton Reed 執導的《蟻人(Ant-Man)》同樣是視覺華麗,新意有限的動作電影,精準實現了漫威公式。

《蟻人》的主要噱頭在於人可以「縮小」千倍,變成像螞蟻一般大。這是新噱頭嗎?老影迷都知道那不是,只是一套20多年來已經不再是視覺主流的特效把戲罷了。

早期,最知名的「縮小」電影首推1957年的《聯合縮小軍(The Incredible Shrinking Man)》,把縮小的團隊送進了人體後,開始跟紅白血球和病菌對抗,很有寓教於樂的效果;1987年的《驚異大奇航(Innerspace)》的情境大致相同,只是美術科技精進了不少,刺激指數因而倍增。

第二種縮小電影則是1989年的《親愛的,我把孩子縮小了(Honey, I Shrunk the Kids)》,以及1992年,概念相同,卻反其道而行的《親愛的我把孩子放大了(Honey, I Blew Up the Kid)》,透過身體變大變小後必定發生的視角與視野變化,來檢視現代居家文明的趣明,同樣有冒險趣味,目的卻是博君一粲的情境喜劇而已。

《蟻人》的核心在於一位瘋狂科學家,發明了先進的「制服」,可以耐得住改變分子距離的科技壓力,只要控制得宜,穿戴者的形體就可以隨心所欲快速收放,但是戰鬥能量毫沒有因此減弱,仍然有技擊武士的神威,可以「小兵立大功」,因此成為武器行家的眼紅目標。

這一點恰巧可以跟《侏儸紀世界》對照來看,《侏》片的野心家要的是大隻佬,《蟻人》要的則是小小兵,大小雖有別,取得祕密武器就能為所欲為的貪婪心,真的是科幻電影的反派角色最愛套用的萬靈公式啊。

《蟻人》的趣味之一在於用「制服」解決輻射「掃瞄」的傳統思維,第一代蟻人Michael Douglas 飾演的Dr. Hank Pym,所有的魔法都歸諸「制服」,何其省力(不用解釋那是什麼纖維材料?亦不用解釋變大變小的科學依據),不像他的孽徒Darren Cross(由Corey Stoll 飾演)一直在鑽如何縮小生物,卻始終只換來一攤血。正因為如此,Pym急於搶回那套黃金盔甲,也就合情入理了。

《蟻人》的趣味之二在於造型雖然很像假面超人,但是至少Paul Rudd飾演的男主角 Scott Lang不時還會摘下頭罩,向女兒展示既驕傲又溫柔的父親形象。整部電影的兩代蟻人其實心有千千結,念茲在茲的都是「家」(包含心愛的妻子和女兒),以及永遠找不到合適方法表達心意的父親情意結,但也都因為有著更大的愛,才能衝破自然法則,救苦救難。

《蟻人》的趣味之三在於出任務前的練功,以及出任務的艱難。練功時的災難,全都來自小小浴缸中的放水驚魂記,那是「縮小」電影屢試不爽的「奇觀」絕招,至於能踢能打的Evangeline Lilly,不但是要為不打不相識的情緣預伏線索,女強人的形象更在片尾預告著第二集的指日可待,也算是布局縝密的系列化商品生產線的運作心思。

至於出任務時,何以「蟻人」能夠「號召」螞蟻大軍全力以赴?發之以誠的心靈電波,坦白說,人蟻溝通是有可能啦,但要螞蟻大軍拚將頭髗酬知已,卻又違背生物求生的本能,姑妄言之,就姑妄聽之吧。更別說,既然size改變了,男主角豈不是要氣喘吁吁才能跑到目的地?雖然,這即是飛蟻和水流的存在意義及功能性任務了。

Paul Rudd很帥,身手亦俐落,人窮志短的挫敗,亦能讓人同情,反而是Evangeline Lilly的假髮造型,讓人感覺不到她的真心,只能靠練功時的「對白」,直接透露她的愛慕心思,削弱了他們來電的可信度。

至於Michael Douglas在開場時的「年輕」模樣,展現了數位時代的「修圖」功力 ,確實挺唬人的,只可惜,Michael Douglas 的角色與戲路都陷在「刻板」印象中,不夠狂亦不夠癡,老薑不辣,有些浪費了。還好有Michael Peña飾演的Luis負責插科打諢,效果不錯,讓 《蟻人》的喜感全都能浮現,增加了不少趣味。

格雷的陰影:如此蒼白

你可以說Grey夠坦率,夠直接,夠狠,也夠小人。然而,關鍵不在他說了什麼?而在他做了什麼?

觀看《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時,心中對號入座的第一個印象是Adrian Lyne 在1986年的作品《愛你九週半(9½ Weeks)》,那是Kim Basinger芳華正美的豔情之作,胴體和欲望是唯一的論述,Mickey Rourke的輕邪眼神,也有著讓人難忘的神采。

當然,Grey 在Anastasia身上親吻磨蹭的畫面,也神似《第六感追緝令(Basic Instinct)》中的Michael Douglas與Sharon Stone。差別在於這兩部電影除了情色、慾望之外,都有殺機,提供了暴力與血腥蠢動的空間,《格雷》的神秘巢穴應該是那間紅房間了,是啊,滿室道具,各種虐待情欲,會要如何上演呢?

導演Sam Taylor-Johnson選擇「點到為止」的節制手法,坦白說,有點出乎預期,畢竟在閱讀E. L. James的原著時,臉紅指數遠高過看電影時的悸動(不,應該說是麻庳又無感,以致於老和瞌睡蟲打架),光從這一點來審視比較,《格雷》的情色空間,顯然電影遠不如小說。

主要在於電影讓我們看到格雷的急色,而非他堅持的那種支配者vs.臣服者關係,所有的規矩都是他訂定的,但是最先把持不住的亦是他,從電梯間的強吻,到從不與女人睡在同一張床上,破壞規矩的目的是想形塑Anastasia太迷人,強勢如Grey亦為之神魂顛倒,意亂神迷;問題之一,從電梯到房間,每回有人打開房門,率先抽身的必定是Grey,是的,他是受驚嚇的小男生,少了豪情與霸氣,他還是涉世未深的小情人。既然如此,又如何讓Anastasia心旌動搖,沉醉神往,強要他來「啟蒙」呢?

問題之二,Grey最愛打人屁股,Anastasia表現稍不如他意,巴掌總會黏上臀部,但也僅是如此了,論激狂不夠激狂,論變態亦不夠變態,鞭子也好,領帶或皮繩也好,停留在Anastasia身上的時間也沒超過五秒鐘,理應由這位支配者主宰的性愛場景,理應要有「Something Wild」(容我借用女主角Dakota Johnson的明星媽媽Melanie Griffith當年主演的豔情名片《散彈露露》,來做一語雙關的指涉),結果撞入眼簾的卻是Nothing Particular,那位只要Fuck,不要make love粗野男人,最後變成了溫柔情人,沒了雄姿英發,更沒梟雄野性,除了歎息,還能如何?

誰不想問,究竟是導演Sam Taylor-Johnson無能,不知如何繼續?還是她不想步前人後塵,耽溺在這些過去的情色電影都不願錯過的肢體接觸戲?
例如,兩人共浴時,背對胸了,理應要調情了,鏡頭卻是一閃就結束了;
例如,坐上直昇機時,唯一的調情戲,就只是繫上安全帶,「你動不了了!」
是的,來不及一一詳述的這些盲點與弱點,正在格雷的陰影,既然如此,Anastasia甘做性奴的動念,不就少了說服力?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的核心問題在於男女主角Jamie Dornan和Dakota Johnson之間欠缺化學效應,Jamie Dornan初亮相的神采,並不足以說明他的身家與魅力,Dakota Johnson固然演出了大學女生的悸動與茫亂,問非所問,卻因為她所面對的Jamie Dornan太過輕浮,也太過蒼白,你只看見了陰影,卻少了魅力,前提既然徹底潰敗,結果就不用多說了。

我想念我自己:神翻譯

對我而言,《我想念我自己(Still Alice)》中最傷感的一句對白在於:「我寧願自己得到的是癌症,而非阿茲海默氏症。


關鍵在於兩者同屬絕症,罹癌之人還可以憑著自我意志,勇敢抗癌;一旦阿茲海默氏症纏身,你忘了自己是誰,人生形同繳械,如何自主?

對我而言,《我想念我自己》中最動人的一句對白在於:「我並非在受苦,而是在努力,奮力連結過去的我,我告訴自己:『活在當下。』那是我唯一能做的。

關鍵在於做我自己,其實是基本人生尊嚴,疾病讓你不再是昔日的你,連結已然遠颺的過去,找回失去的那一切,難度其實更勝挑戰風車的唐.吉訶德,因為你不但可能忘了自己,也會忘了風車。

《我想念我自己》的關鍵字就是「失去(lost)」,因為曾經「擁有」,驟然「失去」,才更悵惘,有了「對比」,「失去」的後座力才更淒涼。

《我想念我自己》的犀利點就在於用「專業」與「強項」來襯映這種「失落」。Julianne Moore飾演的Alice,在外為是頂尖的語言學教授,她的失憶與失語,讓學者光芒剎那失色(她可以用自嘲來敷衍交代,但是終究要反問自己:「我到底怎麼了?」);在家則是平日打點一家老小的是主中饋主婦,佳節在即,滿桌食材,卻已渾然忘卻該從何著手,她的茫然,除了痛,要如何形容?

是的,《我想念我自己》的拍攝目的是提醒世人,即使已經呼籲多年,世人對阿茲海默氏症的影響依舊一知半解,一旦家人出現怪異行徑,多數人還是不會連結到此一症狀,誤會、斥罵或者淡漠,都只會加深患者的更大挫折感,這也是為什麼Alice要在五十歲左右就罹患了「早發性」失智症,在一個沒有人相信的年紀,她的挫敗,更能引起世人重視,失智症不是老人的專屬疾病,甚至還因為你的基因中遺傳了致病染色體,你的家人恐怕亦難避免。

聽見Alice向她的子女說聲:「對不起!」的時候,你反而會更心疼:「不是你犯了錯,所以染病上身,是疾病自己來敲門,為什麼你要說抱歉!」但也唯其有愛,才會抱歉,畢竟誰都不願把疾病傳給自己的摯愛,Alice的眼淚,Alice的抱歉,就這樣撕裂了觀眾的心。

電影的第二個重點則在於:如何「對抗」?一旦對抗,真的有用嗎?

面對一場必敗的戰役。尊嚴,成了最後的武器。

劇本安排了Alice願意再辦一次演講,分享她對抗失智症的心情,那是她的知性與毅力,不願全盤皆輸的負隅頑抗,於是她用了螢光筆,凡是講過的話,都要用筆標示記號,才不會反覆講同樣的話,這是電影最傲人的時刻,卻也是最可惜的時刻,假設,她看著自己手中的螢光筆,卻已忘記這隻筆要做些啥,就把它順手一拋了,會不會更戲劇性?或許就是如此一來會太凸顯失智症隨時都可能攻擊病患的慘烈真相,所以導演Richard Glatzer與Wash Westmoreland只選擇了她的勉為其難,不再做太強烈對比,卻也使得結果太可預期,感性的期待勝過了殘酷真實的無所不在。

不過,也因為有這場演講,女詩人Elizabeth Bishop創作的「One Art/有一種藝術」詩句,才得以發揮畫龍點睛的震撼功力:

是的,「失去」就是《我想念我自己》的核心哀痛,正因為你失去了自己最美好的那一塊,那是你再也找不回來的那一塊碎片,所以你才會那麼地「想念」你自己,這個時候,你才會讚美,《我想念我自己》是多動人的一次翻譯!

魔法黑森林:超越童話

《魔法黑森林(Into the Woods )》是一部顛覆童話,也來挑戰童話的嘗試,前身來自1987年的同名舞台劇,由詞曲作家Stephen Sondheim和編劇James Lapine合作的音樂與劇本構成了電影的骨架。 趣味源自童話,難度亦在童話。

《魔法黑森林》的最大工程在於如何把德國《格林童話》中的《灰姑娘(Cinderella)》、《小紅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長髮姑娘(Rapunzel)》,以及英國童話《傑克與豌豆(Jack and the Beanstalk)》等四則童話串成一則有機體故事,有此嘗試,可見膽識不凡,最後陷入說教泥淖,則更顯工程艱難。

劇本把發動機交給了Meryl Streep飾演的女巫,鑒於百年僅見的藍月即將來到,她強迫麵包師傅(飾演)在三天之內找齊「「雪白如奶的乳牛」、「血般鮮紅的斗蓬」、「玉米黃長髮」以及「純金鞋子」,好讓她得能還老返童,重享青春紅豔,交換條件是讓不孕的麵包師傅妻子終能有身。

前提如此設定,無非就是讓知名童話得到了一齊在森林中出現的「合理」解釋,但是就在她揭露魔咒私密之時,觀眾也明白了兩件事:女巫曾經動了凡心,與麵包師傅的老爸有過一夜情,害她珠胎暗結,但是對方卻順手偷手了珍貴的魔豆,讓她瞬間破功,紅顏變老婦,這則恩怨,帶出了魔豆與巨人的伏筆; 至於她保護私生女,把她藏諸高塔,則不啻是《長髮姑娘》的變奏版了。

《魔法黑森林》的編劇策略採取的是「正反合」技法,前三分之一交代了四則童話的傳統,到了中間則是讓每則童話都起了變化,正向敘述是幫助影迷「溫故」,反向顛覆則是要讓觀眾「知新」,同時還要有點奇襲之效。只不過,《魔法黑森林》早在廿八年前就已全面改寫童話,相似技法則已被後繼晚輩襲用:女巫遇上負心漢,所以施下魔咒,這一招,《黑魔女:沉睡魔咒(Maleficent)》用過了;救苦救難的王子未必忠誠可靠,《冰雪奇緣(Frozen)》和《黑魔女》中不也就大玩特玩「真愛」之吻的重新定義嗎?在一個爭先「拼貼」前輩見聞,爭拾牙慧的年代中,原創點子真的稀如鳳毛麟角。

不過,《魔法黑森林》對《灰姑娘》著力最深,也最有看頭。例如,Cinderella不再倚靠老鼠與南瓜來寫午夜傳奇了,卻另有一群鳥兒來排難救急,可怕的是,這群鳥兒還有侵略性,可是啄瞎人眼的;另外一點可怕的轉變則在於王子開始拿靴找人時,削足適履不再只是一則成語,而是追逐名利的青雲梯了。

一則童話,變得如此血腥,如此殘忍,這麼「反」,這麼「濺血」,是要褪除童話的潔淨外衣?還是明心見性,直指童話的「殘忍」本質?

同樣地,Chris Pine飾演的王子則只能以「花癡」形容,他也許迷戀Cinderella,卻讓她連逃三次(用三個晚上取代一見鍾情,只讓人看見了他的拙笨),但在夜黑風高中遇見落單的麵包娘(Emily Blunt飾演)時,竟然也會坦承自己是天生要來迷倒眾生,而非做個癡情郎(光是這句:「I was raised to be charming, not sincere.」就讓花心成了他的註冊商標,也改寫了王子傳統);更狠的一招則在於Emily Blunt也為之意亂情迷,嘴吧上是亂了套,演錯了戲,心裡卻是不想抗拒,口非心是地要去享受那片刻偷情的歡娛……這條看似走岔的道路,不也在打破童話的「純情」包裝,「神仙美眷」或「同心夫妻」一旦遇上黑森林全都可能走調,其實是走出了童話的夢幻城堡,直接撞見紅塵現實,《魔法黑森林》的殘酷愛情,還真的多添了七分寫實勁力。

其實,傳統童話已無湏再如此勞師動眾再搬演一次,若乏新意,就有徒勞無功之歎,Chris Pine在溪流瀑布旁,袒胸露乳高聲唱起「Agony」的曲子,顛覆的何只是王子形象?連性別的刻板形象也都徹底揶揄戲弄了,整部《魔法黑森林》的魔法還真的就這樣被他給全偷走了。

《魔法黑森林》中的序曲讓每位主角都唱出了他們心目中的「祈願/Wish」,經歷兩個小時的折騰後,得到的結論卻是「許願時要小心,選擇要小心,祈願會實現,但是代價可不輕。你加諸別人的魔咒,最後可能會反作用到你身上…… 那無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心理抗拒,而是太過苦口婆心的叮嚀,太過直白的耳提面命,誰想帶著走呢?《魔法黑森林》是那麼生猛地朝成人卡通邁前,最後卻回到最保守的課堂,唸起了教條……請原諒我的匆匆告別,不忍回顧了。

模仿遊戲:歷史的角落

看到Benedict Cumberbatch 演活了宅男的「癡白」,你就看到他的用力之深;看到Benedict Cumberbatch噙淚向妻子坦白自己是同志的「絕決」,你就看到他的入戲之深。能夠兼具「癡白」與「絕決」,Benedict Cumberbatch 是我心中今年奧斯卡大賽中,最佳男主角的第一人選。

在《模仿遊戲(The Imitation Game)》中,Benedict Cumberbatch 飾演在二次世界大戰中率領一隊解碼高手,破解了德軍 Enigma通訊密碼,終能制敵機先,贏得戰爭的數學家Alan Turing,他研發的 Christopher計算機,就是後世電腦的雛型。

《模仿遊戲》的劇情大綱可以用以下廿八字總結:他的研究,救了一個文明;但是一個文明的偏見,卻害慘了他。

為了講述Alan Turing的故事,導演Morten Tyldum選擇從聲音切入,那正是Benedict Cumberbatch的強項,亦是英國影劇最傲人的傳統之一,不過,Benedict Cumberbatch不像Peter O’toole那樣慷慨激昂,亦不像Michael Caine那樣以韻腳惑人,他遊走兩者之間,用聲音註解了Alan Turing的脆弱與自信。

故事從一個黑畫面開始,Benedict Cumberbatch邀請「聆聽者」要專心聆聽:因為「如果你不專心,你就會漏失重點。我不會暫停,亦不會重複,你也不許打擾我…因為是我在掌控接下來的發展,不是你,因為我知道你不知道的事。

這是一個既高明又吊詭的開場設計:聽到一句一接一句的你,觀眾不會問誰是聆聽者?誰是那個你?

那是一個有前因,然而觀眾並不知情的開場。劈頭就要「你」仔細聆聽,觀眾很容易就為對號入座,其實那也沒錯,每一場的電影放映都是創作者侃侃而談,不會暫停,亦不容觀眾打擾。可是,等到觀眾明白那個「你」是誰的時候,那個「你」已然不重要了,因為觀眾已經接受他的引領,接受他所詮釋的那個苦難靈魂。

其次,面對Charles Dance這位器度狹窄的長官,兩人的脣槍舌劍,其實是兩個平行世界的對話,這位半世紀之前,就只沉浸在數學世界,不懂得人情世故的「宅男」,確實會撩撥起「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情緒,或許他的頻率不對,措詞不對,但是每句話都凸顯了他,雖然不解世事,說話又太過直白,只有在專業中有神,有靈光,偏偏,那正是那個解碼宇宙中唯一需要的能力。

第三,Alan Turing的團隊中,他唯一傾訴的對象是Keira Knightley飾演的Joan Clarke,電影先給了讓遲到的 Joan破格應考的機會,再讓她先拔頭籌,再讓兩人不時午夜幽會,繼續工作,「近水樓台」的暗示都已充份,而且就在Joan最為難的時刻公然求婚,情真意切,絕非後來他自己所說的只是一時「需要」,一切只盼計畫成功的「權變」,但是日後的轉折,其實也說明了他何以能夠那麼堂而皇之地演出「樓台會」,而Joan Clarke亦不負紅顏知己,從「攤牌」(觀眾清楚接收到Alan Turing唯恐殃及池魚的「愛」)到「臨難伸出援手」,兩人的互動,堪稱是最美麗的人間感情。

《模仿遊戲》最犀利的一筆則在於同志的悲情。21世紀的孩子很難想像那個「孽子」有罪,身敗名裂的肅殺氛圍,戰爭時期,那是間諜威脅他的把柄,戰後,卻是國家機器追殺敗德名人的祭品。他對國家的重,國家對他的輕,對於一位一心一意守護著他的「Christopher」的「男孩」而言,才是比「化學去勢」更無情的打擊。正因為如此,Benedict Cumberbatch莫可奈何的黯然陳述,才會讓仔細聆聽的觀眾丟甲棄兵,全都站在他的身旁,為他一掬同情之淚,光看那場告白戲,即已值回票價,那場戲,亦夠讓Benedict Cumberbatch登基影帝了。

永不屈服:舊瓶釀的酒

這個世界有一個詞,一般人永遠勉強不來,也強求不來,那就是:才情。

曾經有多少明星夢想著自己日後能當導演,冀望自己不但幕前發光,幕後才能呼風喚雨,創造奇蹟,但是Dustin Hoffman失敗了(《唱快人生(Quartet)》只有音樂浮動時,還可一看,其他光采有限);Anthony Hopkins也失敗了(《意外訪客(August)》只得到一個亂字);Angelina Jolie初試啼聲的《永不屈服(Unbroken)》只有一詞可以形容:平淡。

關鍵有二:第一,不能超越,就受困;第二,捉不到重點,就尷尬。

選擇《永不屈服》這個題材,光有勇氣和興趣是不夠,因為這類以戰俘營中敵對雙方的緊張關係做主題的電影,前輩已經拍過太多,而且經典無數,從《桂河大橋(The Bridge on the river Kwai)》、《戰地琴人(The Pianist)》、《美麗人生(La vita è bella)》到《俘虜(Merry X’Mas Mr. Lawrence)》,不論是史詩、親情或情慾,都已處理得如此撼動人心,Angelina Jolie就算可以不鳥投資老闆,堅持一圓導演夢,但是她必需告訴觀眾:我的《永不屈服》和以前這些戰俘營經典電影有何區別?

如果不能揚眉振齒說出不凡之處,《永不屈服》要如何吸引觀眾?又如何證明自己?

《永不屈服》的主角是曾在柏林奧運五千公尺出賽的Louis Zamperini(由Jack O’Connell飾演),其實他沒得牌,只跑了第八,只是他的最後一圈跑出了56秒的佳績(比金牌得主都要快),連希特勒都為之動容,要單獨接見他,推崇他是「最後跑得最快的孩子」。這段軼事,其實可以見證他的耐性與毅力,但是《永不屈服》的劇本割捨了這一點(或許是因為希特勒?),甚至也不能讓觀眾更清楚他的「第八」成績(甚至連老八都沒有提到)究竟有什麼意義?

關鍵戲份交代得不清不楚,《永不屈服》就難以累積張力,創造更多感動。正因為徑賽細節交代太少,Louis後來幾度在戰俘營中被迫低眉之際,都要「蒙太奇」回到徑賽往事,既勉強又乏力,這種手法就得匠氣與流氣了。

其次,日本中士渡邊睦弘(由音樂人Miyavi飾演),特別鎖定Louis釘孤枝的心理癥結為何?英勇男兒不到前方殺敵,卻留在自家門口以凌虐戰俘為樂,觀眾不會想知道何以如此?何以致之嗎?Angelina Jolie難道不明白唯有惡人黑到底,惡到極限,才能讓「善人」的光與亮更加光鮮,Angelina Jolie如果先看過《進擊的鼓手(Whiplash)》或許就明白,只靠Miyavi呲牙裂嘴地吆喝怒斥,不但搔不到癢處,更觸不到痛處,畢竟,就算真的是冤家路窄吧,總要先說清楚何以成冤家吧!

以前,法國作曲家Alexandre Desplat的樂音總讓電影如虎添翼,虎虎前行,這一次的配樂,卻難見光采,一個欠缺銳猛新意的題材,一個找不到戲劇切入點的題材,就連配樂大師也束手無策啊!

只剩下勇敢:背包傳奇

《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Wild)》雖然是改編自真人實事的Cheryl Strayed回憶錄,但是導演Jean-Marc Valle和編劇Nick Hornby的取材重點,很有畫龍點睛之效。

首先是背包。

Reese Witherspoon飾演的Cheryl從來不是登山健行高手,她選擇了這條艱難的太平洋登山步道(PCT)前行,除了想贖罪,更想徹底清洗自己俗世塵埃。正因為不是高手,參考旅行指南,有用沒用、大大小小什麼物件全都收進了她的背包中。

這場開場的人與背包對抗戲,製造了喜趣效應。體重只有40多公斤重的女孩,如何扛得起比體重多一倍的背包?光是Reese Witherspoon在地板上翻來滾去,就是無可奈何,完全受制於背包的趣味就夠人發噱的。

不是外行,不會塞進那麼多「廢物」;不是菜鳥,不會那麼心虛,什麼都不敢少,就怕萬一。但是,不是她那麼嬌小,那種不知輕重,硬要扛起那只大背包,她的決心與勇氣,就不會那麼神采飛揚。

更重要的是,等她摸熟了登山之道,明白了那些才是求生必需品,她的背包開始變輕變小。背包大小與信心與反比,舉重若輕,成為一個女子歷經淬煉,終能開悟的具體象徵。

其次是保險套。

爬山就爬山,健行就健行唄,1600公里的長征,那個女生會擕帶一打保險套?Reese Witherspoon的背包翻出這打保險套時,她自己都臉紅了。

看起來像是搏君一粲的噱頭笑話,卻精準標示了她的自知之明。因為,她以前輕狂放縱,舉凡雜交、劈腿、吸毒,無一不來,即使她想靠著健行來戒除惡息,但她沒有百分百的把握,備妥保險套無非就是買個保險,萬一失控,萬一心魔再度來襲,好歹還能有「保險」。

看似無關輕重的道具,卻標示著主角的性格與自覺,亦精準交代了她的往事。

第三則是名人詩句。

PCT登山步道在主要關隘前都設有留言簿,一方面是重里跋涉的旅程記錄,一方面則是心情點滴的留言板。

Cheryl初次健行,既是單身長征,又是女性,不像其他山友經驗老到,或者有伴,本身就是個話題,偏偏她在留言板上又愛掉書袋,不管是女詩人狄金蓀(Emily Dickinson)的

或者男詩人弗洛斯特(Robert Frost)的

這些迷人詩句,其實是Cheryl的讀書心得,寫在山友聯絡簿上,卻也散發出意想不到的力量:

首先,一位山友,還能有如此閒情逸志,吟詩填詞,出其不意的文化包裝,讓她多添了幾分神秘氣質。

其次,詩句的金言雋語,不但是她的心情自況,也很有勵志情調,很能激勵其他山友,因此每會遇見山友,就有人背誦她的留言金句,她沾了詩人的光,卻也成就了她的傳奇,還真是一魚多吃的高手。

《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其實是Reese Witherspoon的個人秀,全片因為多了這些細節,讓她更有人味,也更有趣味,這些素材取捨,就是編導慧心的具體成就了。

只剩下勇敢:老鷹飛過

《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Wild)》電影足足兩小時,難免讓人看得疲憊,唯其如此,你或許才能夠更強烈感受到女主角雪兒(Reese Witherspoon飾演)一人獨走1700公里,走過太平洋屋脊步道(The Pacific Crest Trail ,簡稱PCT)的孤單和寂寞,但是導演 Jean-Marc Vallée懂得用音樂來提神,來點題,卻也有讓人唇角上揚的能量。

這首歌叫做「El Condor Pasa/老鷹之歌(雖然譯作「老鷹飛過」會更貼切一些)」,是秘魯作曲家Daniel Alomía Robles在1913年根據傳統民謠改編的作品,後來列入秘魯文化資產。不過,我相信多數人認識這首歌都源自Simon & Garfunkel當年唱出的天籟美聲。

《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至少用了十二次這首「El Condor Pasa」,但是開場有宅,結尾亦是它,儼然有如無所不在的魅影。不過,別被我的數字給騙了,Jean-Marc Vallée的精明與犀利在於次數雖多,絕大多部分都是只有排笛與吉他的合奏前奏,而且總是零星片段,才剛起個頭,才剛沾了點風韻,音樂就隨風吹散了。

電影一直要到演了一小時又五分鐘之後,雪兒越走越自在的時刻,才第一次讓觀眾聽見了Art Garfunkel帶有歌詞的唱腔。然後,電影再過了五十分鐘,雪兒走上眾神之橋,滿心感激地禱謝上蒼時,Art Garfunkel的歌聲再度浮響,一直貫穿到最後工作人員字幕。

這是一種音樂美學的選擇。

不是名曲,不能這樣玩,也未必能玩得如此盡興歡暢。

首先,「El Condor Pasa」旋律特出,知名度高,辨識度更高,前四小節樂章浮響起來時,就能撩動觀眾興趣,偏偏才要說出歌名,前奏樂音已然躲了起來。

這叫做調戲,這亦是捉迷藏。連玩三次後,你就能明白一切絕非偶然,導演用了這種方式提醒大家:「El Condor Pasa」有點題功能。

其次,爬高山的人,或許都曾經有過唏噓經驗,氧氣稀薄,背包沉重,跋涉耗氣力,全身痠痛,思緒零碎,歌聲亦然,雪兒隻身走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多數的生命思考與迴想都是零碎與片段的,來無影去無蹤的樂音,竟然亦有三分神似。

再者,這首「El Condor Pasa」亦是雪兒的母親(Laura Dern飾演)平常時最愛哼唱的歌,而且是不管人生多麼困苦,她都還能輕呼三兩聲,自得其樂,Laura Dern演活了這位無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也形成了雪兒心中最偉大的形象,因為遇上家暴又落單失學的母親都不曾被命運擊倒,她又豈能自甘墮落,聞樂如見娘,音樂多了思親的串連(坦白說,Laura Dern演得真傳神,真好,就因為她的鮮活有力,才讓思慕之情更添更說服力)。

第四,走過高山峻嶺,才知人生何其渺小。遭逢母喪的雪兒,因為身心失衡,人盡可夫,婚姻破裂,又染上毒品,才26歲就彷彿走到了山窮水盡的死胡同裡,於是她要用千里苦行淬磨心志,盼能清洗靈魂,更盼因此贖罪,恢復母親期待的那個女兒模樣。她踽踽獨行的身影,有如孤鷹;咬牙前進,不肯放棄的決志,像不像腳步雖慢,卻不改其志的蝸牛;命運像鐵錘一般敲打著她,但是她終於可以不必做任人錘打的鐵釘的,她可以打造自己的命運。

這時,她的身影呼應了歌詞,同樣地,歌詞亦點出了她用苦行換得再次翔飛的能量。

人生被命運羈絆,但是不要哀怨,不要嗚咽,只要你願意,你就可能改變自己的命運,這首「老鷹之歌」用高飛天際的響亮高音,歌頌著生命祈願,雪兒亦用她的腳步,換來了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的生命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