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血肉之驅,都會被情緒宰制,血衝腦門時,只圖暢快,後果,誰在意呢?
愛人相戀時,什麼都好,什麼都不在意;愛情不見時,什麼都不好,什麼惡毒的話都會脫口而出。
詹姆斯.艾佛利根據Diane Johnson的小說改編的電影《愛情合作社(Le Divorce)》不是一部成功的電影,有人迷戀電影中那隻昂貴的凱莉包,但是我真正佩服的卻是電影中的一段我永遠做不到的戀情。
女主角之一的娜歐蜜.華茲懷孕時,才發現丈夫有了外遇,另結新歡,要棄她而去,傷心欲絕的她一面辦離婚,一方面她依然要把孩子生下來,照常理而言,面對著 一段破碎的愛情和傷心的往事,邱比特的箭是不會在此時射向她的,偏偏,幫她打離婚官司的律師Jean-Marc Barr卻愛上了她,接納了她,以及她肚中的孩子,離婚生效日,就是她們的新婚之日,人生的情愛恩仇隨著日出日落,有了完全不一樣的情貌和意義。
只看到她的好,接納她所有的一切,這不是我們追求的愛情嗎?但是有幾個人做得到呢?如果有心曾經對你海誓山盟說:「天涯海角,我心相隨;天長地久,此情不渝。」但是半年後,他已經另結新歡,你會平心靜氣接受這樣的結局嗎?你會有多少的情緒在心頭翻攪,你會不會有恨?
因為喜愛,就會在意,因為在意,就會計較,因為計較,就生嫌隙,因為嫌隙,恩情就淡了……人生的情愛方程式,如此周而復始地迴旋著。
《愛在巴黎日落時(Before Sunset)》的伊森.霍克和茱莉.蝶兒也許在未能履約的那一天有心碎的感覺,九年後再相逢,卻已不再有恨,那是最好的結局的。如果他們真的情定維也納,真的共結連理,也許九年後就成了怨偶。不能結合的惆悵,成為生命中最甜美的回憶,只記得昔日的好,曾經浮上心頭的恨與不滿,早已隨風而逝。那其實是福氣。
因為伊森.霍克後來結了婚,也生了孩子,但是分居中,茱莉也嫁給了一位戰地記者,他們的情愛各有歸依,卻也各有缺憾,唯獨對當年的一夜情久久難忘,「只有相思,不應有恨」,老情人再相逢,通常是舊恨新愁上心頭,早已無話可說,唯獨她們可以絮絮叨叨說個沒完沒了,這不是福氣,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