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夜總會:新龐德

重新打造新世代的007,是《皇家夜總會Casino Royale》的目標;還原詹姆斯.龐德的凡人性格,另外打造詹姆斯.龐德的超凡肉身,則是《皇家夜總會》的手段。

007 的製片人芭芭拉.布洛柯里(Barbara Broccoli)挑上丹尼爾.克雷格(Daniel Craig)飾演007時,就已經擺明態勢,他不要再像羅傑.摩爾(Roger Moore)和皮爾斯.布洛斯南(Pierce Brosnan)那樣風度翩翩的英國紳士,新世代的007是執行國家任務的殺手,機伶、獸性和爆發力才是最重要的條件。

一開始,丹尼爾.克雷格是備受挑剔的,主要原因是他是六代007中最矮的一位,身高不到180公分,其次是他的文藝戲演得比動作戲好(他在《慕尼黑》中的表現就遠不如《瓶中美人》),還有,網路一度謠傳他只會開自排汽車,一遇到手排檔就沒救了,這樣的條件,不適合陽剛慓悍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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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皇家夜總會》後,你至少還可以對新世代的007挑出兩項大毛病,第一,他的眉毛太淡,太稀薄了。不管中醫是不是認為眉毛淡疏意味著氣血衰弱,就外型上來看,太淡的眉毛,就讓眼神失了魂(但是無毛,不也讓他的殺人不眨眼性格有了合理基因嗎?);第二,他的動作非常俐落,但是跑起步來的雙手擺動頻率,看起來卻像個跑不快的運動員。簡而言之,他的五官和體態,距離傳統的007,是有若干缺憾的。

挑剔歸挑剔,不可諱言的是,丹尼爾.克雷格另外也替007打造了新性格。第一代的007史恩.康納萊(Sean Connery)在1960年代竄紅時,就以穿上泳裝的胸毛野性和穿起西裝的文質彬彬打響名號,毛髮不多的丹尼爾卻讓觀眾看到更多的肌肉,對照一開始他在建築工地上彈來跳去緝拿恐怖份子時,渾身上下有如銅筋鐵骨的表演,一定要配上他的壯碩身材,才足以構成影像上的說服力。

《皇家夜總會》的開場戲,確實壯觀而驚險,你所看到的丹尼爾.克雷格卻只像是個動作一級棒,腦袋也靈光的殺人機器,這完全符合了新世代的007的性格雕塑,也還原到了伊恩.佛萊明(Ian Fleming)打造的詹姆斯.龐德本色,只是四十年前的007電影刻意突顯他的紳士模樣,要他在談笑間就能破匪黨征服美女,要他在新武器的加持下,成為頂尖流行的時尚客,看到丹尼爾.克雷格穿著花襯衫,像隻猴子跳來彈去的肢體時,乍看肯定不適應,然而,隨著劇情層層轉進後,聽到他面對長官M夫人的指責,不是那樣微笑接納,反而以低沈的嗓音指出代號00的情報員都會早死的談吐時,卻更像一位出生入死的特種情報員的真心告白了。

bon03 是的,新世代的007是一位和機率作戰的殺手,也是一位渾身上下都會留下傷口,面對酷刑也會哀號,也會呻吟的情報員;編導也首先告訴我們007是位孤兒(所以他才會毫無家人,也無後顧之憂,不管有沒有明天地去拚死),他會中計賭輸錢,他也會識人不明,他也會流血,也會中毒,也會心臟麻痺到休克,開車要閃人時,也會失控翻車…他的平凡弱點多到超越前五代007的總合,這樣的角色塑造讓007不再是無所不能的超凡英雄,而是一位動心有情,在泥土和血泊中打滾的凡人,這款充實寫實風情的平民英雄新造型,就是新世代的007新方向,而且正因為寫實,丹尼爾.克雷格身上的傷疤,就格外顯得鮮血淋漓,讓人印像深刻,原來,007也只是位平常百姓。

《皇家夜總會》是原著小說家伊恩.佛萊明以龐德為主角的第一本007情報員小說,1967年就曾拍成了電影,但是大衛.尼文和彼得.謝勒的合作模式,搞笑勝過動作,不被世人列入正式007電影的行列中,如今,007的製作班底和電影版權人選擇《皇家夜總會》做為新世紀再出發的作品,重新定義007性格的企圖心是非常鮮明的。

這也是為什麼144分鐘的電影一直演到最後,大家才又聽到浴血重生的丹尼爾.克雷格拿著長槍說出那句招牌台詞:「My name is Bond. James Bond!」然後,才又讓大家再度聽到約翰.貝律四十年前就已經風靡全球的007主題樂章時,你頓時就明白了,《皇家夜總會》只是007前傳,一個殺手才要誕生,一個新的銀幕傳奇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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