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螢光幕後》是1976年電影,35年之後依舊是經典,主要原因是電影所批判與嘲諷的媒體亂像並沒有絲毫好轉,每回重溫,都更能體會媒體是嗜血怪獸的不變真實。但是我關切的焦點不在於電影批判媒體亂像,而是從中看到薛尼.盧梅生前曾經剴切闡明他創作電影的動機:「While the goal of all movies is to entertain, the kind of film in which I believe goes one step further. It compels the spectator to examine one facet or another of his own conscience. It stimulates thought and sets the mental juices flowing./所有電影的目的都在提供娛樂,但我信仰的電影卻還有更深一層的意義,它會讓觀眾去檢視自己的良知,刺激觀眾思考,讓心思流轉。」因為娛樂的表象,轉眼即逝,拍出能夠動腦又動心的電影,才不枉勞師動眾拍一部電影。
其次,薛尼.盧梅很懂得在娛樂層面滿足大眾,那場戲是美國電視網新聞主播Howard Beale(由彼得.芬治/Peter Finch飾演),面對著收視率節節下滑,妻子又過世的雙重壓力下,情緒跡近崩潰之時,以幾近瘋狂的姿態,領
是的,憤怒的主播正在做人生最嚴厲的指控,偏偏主播最痛恨的吸血惡魔卻也正在享受他的怒火果實,收視率起不來,主播就得下台,收視率起來了,製作人卻得利,就算被主播罵臭頭,又如何呢?資本主義的功利算計確非簡單的我們能夠理解的。這場戲有如兩面刃,面面都揭露了人生殘酷現實。
第三,彼得的激情演出,果然煽動了無數觀眾,薛尼把攝影機對準紐紐曼哈頓的公寓大廈,不多時就有人打開窗子,照著主播的台詞高喊著:「我氣壞了,我不要再忍受這些了!」而且很快就從獨唱變成了合唱,甚至是大合唱了。
是的,這樣的情節處理是一廂情願的戲劇處理,雖然誇張,卻能帶動戲劇高潮,卅年前初看這場戲的時候我其實是皺眉的,嫌導演太灑狗血了,但是後來才明白那是以紐約為家,厭惡在攝影棚裡搭景拍戲的薛尼最與眾不同的創作手痕。後來,我曾在曼哈頓的14街住過一段時光,不時就能聽見樓上樓下住戶的聲音,也曾隔著天井與對面的住戶聊天,正因為住過曼哈頓,才明白薛尼的場景選擇其實就是日常生活的順手取樣,一切只因為,他和伍迪.艾倫一樣,都偏愛以紐約為家,以紐約為創作藍本,紐約帶給他們太多的創作靈感。薛尼說過一句名言,很能讓人看到他的創作風貌:「外景亦是我作品中的特殊個性,城市就是有這個能耐能夠呈現場景所需要的氣氛/Locations are characters in my movies,” he wrote. “The city is capable of portraying the mood a scene requires.」
薛尼.盧梅曾經執導《十二怒漢(12 Angry Men)》、《衝突(Serpico)》、《東方快車謀殺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熱天午後(Dog Day Afternoon)》和《螢光幕後》等名片,都是我成長時期很難忘懷的電影,他曾經7次獲得奧斯卡最佳導演提名,但始終無緣得獎,當然也成了美國影史上的憾事之一,因為直到他80歲那年(2005年)才獲獲頒終身成就獎,畢竟那只是安慰獎,榮耀不僅晚到了,未能在創作巔峰時忽實力享受勝利果實,何只是遺憾?不過,我還是很佩服他回顧創作人生時說過一句極其豁達的話語:「如果我沒遇上我迷戀的劇本,我會挑那些我喜歡的;如果沒遇上我喜歡的劇本,我會挑跟我喜歡的演員合作,或者有技術難度的創作/If I don’t have a script I adore, I do the one I like. If I don’t have one I like, I do one that has an actor I like or that presents some technical challenge.」
薛尼.盧梅曾在1995年出版了回憶錄「拍電影/Making Movies」,書中提到世人所謂的導演風格有過一段發人深省的名言:「好的風格,對我而言,是看不見的,能讓人感受到的才是/Good style, to me, is unseen style. It is style that is felt.」旨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