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莉史翠普:精彩專訪

爛文章,十個字你都懶得看;好文章,千言萬語,你亦捨不得放手。

文章好壞,不在字數多寡,在於有沒有料,能不能長見聞或開啟新視野。

但在「輕薄短小」當令的年代,長文章的字數變成了原罪,多少編輯一先到字數,或者是稿紙張數就頭暈了,「版面放不下!」是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文章到底好不好?要不要調動更多的版面支援?突然都是次要的考量了。

「字數當家」的量化人生當然是本末倒置的事,卻是當前文化生態的常態現象。

寫下你最想寫的文字,長短不拘,有話則長,無話則短,是每位文字工作者最夢寐以求的工作環境。因為有的媒體限定只能寫800字以內的文章,多的就請自宮,否則就任編輯魚肉;有的專欄則規定至少要有500字,300字就可以講完的重點,就得加油添水,求其體積相當……。

文章的精彩不在長短,不在字數,這麼簡單的道理,卻一直成為文人相互折磨的酷刑。

例如,你如果有機會採訪到梅莉.史翠普,規定只能寫七百字的文長,你會不會乾脆想不要寫了?這麼精彩的人物,這麼頂尖的演員,比長河更多變的演藝歷程,光寫七百字,只能畫龍,如何點睛?這無關文筆優劣,而是篇幅局限了你的觀察,以及對火花的描寫與掌控,你只能在框架中畫大樣,比框架更大的人物,你只能選擇一兩點做局部放大,且讓大家一起瞎子摸象吧。

當然,沒有一篇文章可以寫完人的一生,墓誌銘也只能選擇重點,人物專訪的成就,一方面看採訪者的功力與敏銳,另一方面則看受訪者的智慧機鋒與開放程度,梅莉.史翠普因為主演《穿著PRADA的惡魔》所以四處奔走做宣傳,英國衛報的記者Emma Brockes在威尼斯影展上訪問了她,寫下了一篇將近3600字,名為「The devil in Ms Streep」的專訪長文 (http://film.guardian.co.uk/interview/interviewpages/0,,1879049,00.html),花上半小時讀完這篇文章,你一定會唇角常帶笑容,因為文章不但披露了梅莉.史翠普的精華人生、私密偏好,還有一則則的影史秘辛,豐富飽滿,共同建構了你笑容之下的滿意微笑。

這篇文章有深度的探討,例如「她的所有動作,根本不叫做表演。」剛出道的梅莉.史翠普與達斯汀.霍夫曼合演《克拉瑪對克拉瑪》時,曾被達斯汀.霍夫曼極度挑剔嫌棄,偏巧,他們在電影中是對怨偶,私下的嫌憎反而有利電影渴求的化學效應,不過,梅莉.史翠普沒被達斯汀.霍夫曼擊倒,一位不會表演的小女孩,如今可是一代天后了!

文章中也提到她曾和《時時刻刻》的其他女星一起上電視名嘴歐普拉的談話秀,提到明星面對鏡頭時,嚴重缺乏安全感的歇斯底理情緒,妮可.基嫚是大聲吵著不要拍了,茱莉安.摩爾則說:「我一開始是害怕,拍到一半時我就會懷疑自己的選擇,拍完時我則會喃喃自語說:『我搞砸了!』」 梅莉史翠普的答案則是:「我知道自己為何來做演員,因為我知道自己根本不會演。」這是俏皮話?還是真心話?談笑之間,似乎玩點了舌粲蓮花的小把戲,並沒有針對問題確實回答,然而,我卻看到了一位女明星每回要挑戰一個全新角色時,那種掏洗自己都唯恐不及,真的不確定自己能否形似或神似的惶恐。

文章中,她坦承當初競爭《阿根廷,另為我哭泣》時,純粹是歌藝比不上瑪丹娜,可是她對自己聲音訓練的苦功要求卻是眾所公認的,例如《遠離非洲》中她要飾演丹麥女作家艾莎克.丁尼森,就要講一句丹麥腔的英語,剛巧《法國中尉的女人》的合作夥伴傑瑞米艾倫斯家中有一位丹麥保母,於是就請了這位保母錄了一些詩文錄音帶,陪著她到非洲拍片時,每天聽,每天練,希望能更像位丹麥人。

同樣的,文章也有些私密的個人內幕,例如電影中的梅莉.史翠普總是一頭漂亮金髮或銀髮,但是私底下的她卻很懶得洗頭(夠生活八卦了吧?),最高紀錄是三個星期才洗一次頭(一定是她頭皮屑很少,頭髮也很少出油);她的愛車不是雙B轎車,也不是千萬跑車,而是注重環保省油效能,每公升可以行駛35.5公里的豐田油電混合車Prius。

《穿著PRADA的惡魔》中,她就是那位披金戴銀,走在時髦和權勢尖鋒的惡魔,她的丈夫Don Gummer是位雕刻家,耳濡目染下,她對藝術品的珍藏遠勝過其他的精品名牌,她認為藝術不是奢侈品,而是食糧,只可惜如今的藝術已經走向太偏精英階層的教條形式了,「你每回都要讀上一堆資料,才能明白自己到底在看什麼玩意,這樣擁抱藝術實在太折磨人了。」

讀這種訪問文章最有趣的一點是可以看到梅莉史翠普習慣使用的字彙,因為人生的典雅,精細或者品味,往往就潛藏在用字遣詞中,罕見字,或者是特殊用字,其實就是一種人生情味的精準呈現。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去讀讀整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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