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的傳記電影不勝枚舉,多數遵行一個固定公式:先以才情崛起,旋即飛上枝頭,既而陷入瓶頸,誘惑日增,於是漸趨萎靡墮落,最後再從谷底反彈。但是《醉鄉民謠(Inside Llewyn Davis)》不然,男主角Oscar Isaac飾演的歌手Llewyn Davis從來沒紅過,出了兩張照片,還是只能在小酒館裡獻藝,每天急著找尋自己可以借住一宿的床鋪或沙發。
時間是1961年,地點是紐約的格林威治村,曲風是一把吉他唱藍調,Llewyn Davis明明是個輸家,但是《醉鄉民謠》一開場,聽著Oscar Isaac彈著吉他唱起「Hang Me, Oh Hang Me」這首曲子時,你就會慶幸自己買對了票,看對了這部電影,因為Oscar Isaac真的會彈會唱,而且唱得真好,紅不了,是時也命也,這個世界上太多天才懷才不遇,只能默默以終。
正確選角是《醉鄉民謠》動人的主要魅力之一。其貌不揚的Oscar Isaac,滿面鬍髭,搭配憂鬱的眼神,破爛的外套,確實就符合了輸家的刻板印象,但是只要引吭高歌,你就會得他渾身來勁,音樂是他的靈魂,同樣也是他的生命。同樣地,電影中其他兩位需要高歌的角色,不論是亦敵亦友的Justin Timberlake,或者曾經春風一度,最終含怨相對的Carey Mulligan,一旦站在麥克風前,音樂天籟所能帶動的美麗風景,就這樣在眼前展開。
酒店老闆站在吧台邊,望著Carey的倩影,情不自禁地說了句:「我真想上了她。」是的,Carey隨歌搖擺的神采真有我見猶憐的風韻,她是Justin的密友,卻也懷了Oscar的孩子。是的,混亂的男女關係,清楚交代了歌手人生的浪漫與隨興,不能負責,還是得負責,卻又搞得一塌糊塗的情節,其實也是1960年代的具體縮影。
Llewyn Davis出過兩張唱片,一張名叫「If I Had Wings」,那是男子二重唱的成品,可是Llewyn 的伙伴不久就自殺了,Llewyn不只折翼,從此亦只能單飛,第二張唱片則叫「Inside Llewyn Davis」,望名思義,應屬掏心掏肺的力作,可是他到唱片公司去結賬,始終分不到錢,秘書小姐還巴不得他把庫藏的唱片都給抱回去,免得佔空間。殘酷的現實,說明了每個年代的歌手的共同困境:「沒有票房,沒有收入,天才就是廢材。」
導演柯恩兄弟(Ethan與Joel Coen)早在《巴頓.芬克(Barton Fink)》中就曾生動刻畫出對藝術家遭剝削的慘狀,《醉鄉民謠》中的Llewyn最慘的並不是只換來一件禦寒外套,亦不是飄流不定找不到演唱場所,或者涎著臉去找朋友借床睡一覺,更不是被收容人硬拗獻藝,而是被另一家酒館老闆正式告知:「你還是別唱了吧!」這個打擊或許更勝過咽喉長繭了。
人生如果有備胎,如果有第二選擇,逐夢失利亦不會太愁苦,Llewyn的妹妹眼見他唱了那麼久始終唱不出個頭緒,勸他不妨重拾昔日船員証行船去,好歹試過了,也得為自己的下半身做點打算,Llewyn先是憤然拒絕,最後還是得妥協,但是工會刁難,船員證又被妹妹給拋了(依他的要求),連備胎都破滅的人生,就是連想當廢材都被人嫌了,能不氣短?
不過,Llewyn還是堅持做好一件事,彈一回琴,唱一隻歌給父親聽吧。那是他唯一會做的事少那不是「弦弦掩抑聲聲思,似訴平生不得志」的泣訴,而是要讓至親得見孩兒技藝的渾身解數,一旦至親得聞,也算不枉此生了吧。
《醉鄉民謠》的剪接更具玄思。開場時,我們聽見Llewyn一曲既罷,走出後台,莫名其妙就狠K了一頓,為什麼?沒有交代,一直到了劇終前,情節再繞回片初,原來是Llewyn嫌其他歌手唱得太爛,臭嘴噓人,傷人太重,於是就遭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差別在於以拳頭取代了口水。這樣的一個順序輪迴,說明了Llewyn並非單一個案,適應不良,懷憂喪志的歌手,不就如此前仆後繼地在小酒館裡浮沈來去,轉了一圈又回到起點的酒館人生,是無解的宿命,亦是無解的輪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