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悶雷不落雨

金字招牌的陣容組合,未必就能成就一部精緻作品,我是衝著攝影李屏賓和男主角郭富城的名號去看《殺人犯》,他們倆都沒有讓我失望,但是《殺人犯》卻是一部看了讓人生氣的作品。

 

生氣的原因在於劇本,在於埋藏在劇本底層的仇恨與復仇情意結。

 

《殺人犯》是香港導演周顯揚初試啼聲的作品,編劇則是曾編寫過《江湖》、《霍元甲》、《蘇乞兒》和《不能說的秘密》劇本的杜緻朗。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的創意媒體學院的杜緻朗肯定是位電影迷(古今中外的電影工作者誰不如此?),但是她的劇本往往「雷聲大,雨點小」,不時可見其他影片的模式與印痕,《殺人犯》其實有個極其迷人的開場,但是穿針引線,難以為繼後,最後把真相全部推給「不老症」的傳奇,其實是太不負責任的太極拳編劇法,因為有真相,卻欠缺了服人的動機與情理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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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從陳觀泰飾演的警官身上都是電鑽刺孔,渾身帶血地從大廈高處墜落廣場開場,警方則是另外在大廈七樓發現了暈迷的警官郭富城,他們原本協力偵辦電鑽殺人事件,不料卻共同遇襲,問題在於清醒過後的郭富城,因為腦部受到歹徒重擊,喪失部份記憶,完全想不起來自己何以來到大廈?又何以遭襲暈厥?即將高升警司的他,因此接受停職調查,他也急著想要平反冤情,但是証據蒐集得越多,卻發現全都對他不利,如果公開証據,他就成了百口莫辯的嫌疑犯;不公開証據,他就越顯心虛,嫌疑更重。記憶力、得失心、猜忌心和憤怒情交相作用的結果,逼得他情緒益發焦燥,舉止更加偏激,完全分不清究竟一切是自己的幻覺,或是自己精神錯亂下所犯的過失。

 

能夠構思這麼一個虛實交雜的犯罪故事,理當還要搭配合情入理的線索鋪排才足以服人,郭富城因為曾經認真辦案,導致愛子意外溺斃,罪惡感,虧欠感,確實足以構成他的精神與心理異常,但是編劇安排的這個情節只為了帶出真兇,卻無意多估琢磨,以致於前面的破題鋪陳,後來完全得不到共鳴與回響,根本就成了不雨下的悶雷。

 

《殺人犯》的最大敗筆就是把真兇安排成一個外貌數十年不變,形體永不會長大的有「不老症」怪人,血緣上他算是郭富城的同父異母兄長,法律關係上卻成為郭富城的養子,這種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譚架構,確實有「驚世傳奇」的力道,卻全然不足以服眾,淪成編劇自說自話的瞎掰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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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怪誕也就罷了,最可怕的是「不老症」怪人作賤親情的復仇心態,認養孤兒,原本是善心義舉,也是孤兒如果居心不良,你的善心就可能變噩夢了,《殺人犯》的女主角張鈞甯一直用心呵護著養子,卻完全沒有想到養子的實際年齡比老公郭富城還要大,母親親吻或者親擁愛子的自然親情與肢體互動,因為有著「近水樓台」的情色味道,編導踩踐亂倫親情的心態,自然可議,特別是「不老症」怪人竟然還可以當著郭富城的面說:「我要去找你的老婆了!」簡直就是藉著幼兒肉身行「惡魔亂倫」之實,以前的郭富城全然不知情,那還情有可原,知情之後,面對這種公然挑釁,竟然也束手無策,觀眾的氣憤也就可想而知了!更別說不老症」怪人製造了那麼多慘死命案,目的卻也只是要郭富城去坐牢,換嘗他曾經熬受過的屈辱與委屈,那就真的是小題大做的荒腔走板了。

 

《殺人犯》有很多致命缺點,例如一個警官何以能有那種經濟實力住郊區華宅(他又不是《痞子英雄》裡的那位痞子警官)?深居簡出的住宅環境,加上四周並無鄰居,固然省略了犯案被人發現的麻煩,卻也少了重門深鎖,呼救無援的緊繃情緒;例如蛋糕暗含失憶元素的抗高血壓藥,確實交代了郭富城失憶的原因,但是醫生查出了他的血液成份,何以不再追究他在什麼狀況下服用這麼高單位的藥物呢?例如「不老症」怪人只因童年受辱,長大後就要逐一索命報復嗎?這種「有仇必報」的仇恨心理學堪稱變態之至;例如「不老症」怪人形體太小,於是找到行動快捷的乞丐代他行動殺人,卻不能交代何以這個造形奇特的乞丐出入公眾場合,完全無人注意,亦無人懷疑?甚至還懂得銷毀指紋,不留線索?至於一家三口,父子倆說廣東話,母親一人說國語,南腔北調的語言對話帶來極不協調的刺耳感覺,更是既明顯又突兀的敗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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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名牌加持,《殺人犯》還是有其可觀。男主角郭富城從失憶中緩步掙扎,歷經驚愕、懷疑、沮喪、不敢置信、猜疑、自保、崩潰到失控的情緒轉變,確實履踐了從外在受挫到心魔滋長的黑暗勢力演化歷程,相較於其他演員的刻板乏味,他真的成了獨挑大梁的台柱。至於李屏賓的鏡頭移動不但獨具魅力,在單一畫面上表現多層意境的明示與明示(例如郭富城在簡報室中觀看犯罪資料,鮮血屍痕都投射在他臉上)都饒富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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