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影帝揭曉的那一剎那,原本沈靜的報館突然起了一陣騷動,有同事氣憤地跑來告訴我:「乾脆四個入圍者都得獎算了!」
左前方的一位同事說:「四人選了兩位,剩下的那兩位,是不是只好跳樓去了!」
右前方的一位同事也跟著說:「上台的兩位贏家,真的會開心嗎?」
不管開不開心,兩位影帝都上台領了獎,也說出了很體的得獎感言,畢竟他們都是好演員,在生命的榮耀時刻,繼續演戲,一點都不難。
難的,可能是金馬獎執委會要不要公開評審會議內容,讓大眾明白兩派評審堅持不下的癥結所在,導致最後給出一個並列得獎的「美學」理論,來為自己創紀錄的行動給個說法呢?評審既然寫下了歷史,卻雙手一攤,笑罵由人,不是很可惜嗎?還是沒有人可以代表各有堅持評審做出綜合陳述呢?
評審難做,大家都知道,可是從入圍名單中選出最優作品或個人,這就是評審的契約內容啊,最後選出了一個看似皆大歡喜,其實沒人歡喜的「鄉愿」決定,評審的工作契約能算完成了嗎?或者是他們其實不「鄉愿」,只是希望提供影迷更多的思考,刺激大家再回頭看片做比較,把最後的決定權交還給觀眾?畢竟永恆與歷史不是評審說了算,公道其實是在人心的。
做評審的人都有學養背景,各有所長,各有主見,也各有堅持,在評審桌前要說服對方放棄堅持,其實很難,因為多數人在決選前對於這一票要投誰,都已有了定見,臨陣放棄,就顯得自己心虛氣弱,專業素養會被他人瞧不起,除非自己的最愛獲勝無望,才可能轉投次愛。
當然,你也會遇見一些評審,喜歡挑戰規則,希望自創一格,不管是增加獎項,或者多增加得獎人,即使主辦單位出面釐清規則,也還未必心服接受…這些都是我過去參與電影獎評審時常見的情況。
今年的金馬獎男主角獎項,我只看過《不能沒有你》和《證人》,沒看過《如夢》和《鬥牛》,照說,對誰該得獎,根本沒有發言權,卻因為出現了史上的第一次雙影帝,反而有了一點說話的空間。
並列桂冠,確實是電影競賽史上少見的場景,奧斯卡靠票數統計,八十年來並列影后機率低到只出現一次:凱薩琳.赫本的《冬之獅》與芭芭拉史翠珊的《妙女郎》;坎城影展的歷史上出現過三位女影星同登影后的記錄,那是1988年的電影《分離的世界(A World Apart)》,同片演出的三位女星Barbara Hershey、Jodhi May和Linda Mvusi演活了南非實施種族隔離主義政策後造成的黑白不平等人生故事,三位白黑女星的攜手演出,讓《分離的世界》有了歷史與時代的烙印,缺一不可,三人同片獲獎是難得的榮耀。
至於後來《霸王別姬》和《鋼琴師的情人》並列坎城金棕櫚獎的決定,則是路易.馬廬為首的評審團捨不得割愛,魚與熊掌都要得兼的最後選項,坦白說,兩部電影都很精彩,但是共享桂冠的結果,卻等於沒有做決定,把最佳影片的球又拋回給了觀眾。
坎城影展這種並列金棕櫚獎的「前科」其實還有多次,不論是1979年的《現代啟示錄(Apocalypse Now)》與《拒絕長大的男孩(Die Blechtrommel)》或者《爵士春秋(All That Jazz)》與《影武者(Kagemusha)》都有相同的情事。美其名是重新定義與擴充了「最佳」與「第一」的定義,以更開放的態度審視人間的可能性,既然你無法決定香蕉與西瓜的絕美好壞,不如就讓他們並列吧。
但是戲有輕重,戲份情緒亦各不相同,所以獲得的共鳴肯定也就有所不同,描寫知名女作家Virginia Woolf傳記與人生的電影《時時刻刻(The Hours)》中,女星妮可.基嫚(Nicole Kidman)與茱莉安.摩爾(Julianne Moore)和梅莉.史翠普(Meryl Streep)戲份都很重,最後卻只有妮可獲得奧斯卡入圍,甚至最後得獎,其他兩位做了綠葉的女星,沒有人能夠忽略他們的貢獻。
金馬獎最有可能創造雙影帝的機會其實是《藍宇》中的劉燁和胡軍,他們兩人的表現其實是一時瑜亮,缺一不可,劇情如此,演技亦然,所以兩人同獲入圍,最後的桂冠卻也只給了劉燁。那一年的金馬評審在那麼艱難的情況下都做出唯一優勝者的痛苦抉擇,就算難免讓人有扼腕之歎,畢竟是有擔當的決定;今年金鐘獎的《痞子英雄》也有同樣的困境,最後英雄勝了痞子,但是英雄念茲在茲的卻是痞子的帶引與啟發,我相信那不是客套話,那是真心話,只是評審自有見解,只看結果,不清楚也不想清楚拍戲流程吧。
相對之下,今年金馬獎評審先是要在《風聲》的李冰冰和周迅中做出選擇(兩人同獲提名),沒有周迅的外顯對照,李冰冰的內斂與焦慮,就看不出掙扎,好戲是兩人相碰撞的結果(同樣與李冰冰演出精彩對手戲的黃曉明卻因配音理由,根本未獲提名,更加暴露了提名評審的美學矛盾與盲點),評審如果愛李,就不應捨周,一旦能夠捨周,有這樣的擔當與見識,就更沒有理由在七輪投票後,還是選擇了影帝並列的結果,難免給人做不了決定,就不做決定的和稀泥感覺。
如果最後決選關鍵是《不能沒有你》的陳文彬和《證人》中的張家輝時,因為兩人的表演方式完全不同,一位渾人天成,一位講究方法,評審的品味就有了辯論的空間;然而《鬥牛》的黃渤若與《證人》張家輝的戲路近似,評審無法說服對方,七輪投票也得不到共識,被迫做出並列決定,那麼是不是應該給個說法,來說服被評選結果搞得一頭霧水的觀眾呢?
給個說法很難嗎?在藝術的世界中,說不出理由的事情太多了,雙影帝的風波不是第一回,也不會是最後一回。司法界強調法官不語,因為一切都在判決書中,法官心態與見解至少有文可查;但是金馬獎的「評審不語」卻只管給出個結果,沒有說法,亦沒有見解,典禮終結,人都散了,疑團就留給觀眾自己解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