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追緝令(Weekend in Taipei)》北美票房60萬美金,全球票房200萬美金出頭,想要行銷台北的念頭顯然失敗,最可惜的是未能讓更多人看見桂綸鎂的實力,畢竟她是全片唯一光芒四射的演員。
雜抄百家,卻沒有自己的性格,應該是《台北追緝令》的創意致命傷。黃嘉智導演走這款路線,既不能「保險」(討好觀眾或評論),更不能「揚名」(確立個人品牌)。
複製《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的Audrey Hepburn來聯結桂綸鎂的清瘦美艷,點子不錯。墨鏡、黑衣、項鍊到手上的飲料杯,還有從珠寶變成跑車的「拜金」癖好,確有八分神似,在視覺上達到「美艷」傳承,用心良苦。
然後呢,沒有然後,一時驚艷,就像煙火一般,爆裂後就一無所有,桂綸鎂的慓悍、母性和浪漫,後續完全是另一套體系,黃嘉智懂得經營繽紛花色,卻不懂、無法,也不想往角色或情節底層鑽進去。
結尾的電影院決戰,就是例證之一,既然要復刻《十面埋伏》中,劉德華與金城武為了爭奪章子怡的生死拚戰,當然不是只有銀幕放映《十面埋伏》,然後放任Luke Evans與Sung Kang在舞台上翻滾扭打,動作既不精彩,還要安排陶傳正與王滿嬌的3D電影評論,硬生生變成不夠好笑搞笑決鬥。真要致敬,還得真的把桂綸鎂也拉到舞台上,三人關係才有些平行趣味。只做半套的黃嘉智當然讓人扼腕。
Sung Kang有句名言:「所有能做的,我都做了,為什麼你還是這麼恨我?」這句話適用他對養子,也適用妻子,更讓他的癡情執拗完全不對稱販毒老大的兇殘無情,也許他該問的是導演:「為什麼你把我寫的這麼膚淺?」
盧貝松上一部來台拍攝的《露西(Lucy)》,台北鏡頭太少、太髒,引來不少劣評,這回《台北追緝令》給了滿滿的台北風景,但是都是蜻蜓點水的萬花筒翻轉,也許夠讓投資方忙著數景交差,其實又是乒乒乓乓的空泛「煙火」,除了陶朱隱園的奇觀與時事連結,有些意外趣味,其他很難呈現台北魅力,關鍵在於製作團隊如何認識台北,又想如何書寫台北。
至於電影中的動作戲,不管是飛車或打鬥,表現都僅普普,熱鬧是有,精彩沒有。MOD上勉強看看,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