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用了大家熟悉的故事橋段,會讓你看得更明白?還是有點悶呢?
藝術作品中「用典」好不好呢?
古代詩人偏好用典,主要是可以賣弄才學,還可以透過典故文義的多重涵義,豐富詩詞意境的多元性。但是用典用得太艱深,多數人難窺堂奥,共鳴就低,最多是滿足少數菁英的傲慢與虛榮;用典用得太淺,明白易懂了,卻也少了耐人咀嚼的韻味了,更容易被菁英恥笑,譏為段數太低。
原創最是艱難,用典是否得當,其實全看拿捏尺寸的本事了。
首先是郭富城不但沒有怪責兒子吳景滔去偷錶,還拿去墊付了房租,並且進一步強迫兒子偷小豬撲滿,進而在半夜時私闖民宅偷錢去,以致於兒子被警方逮捕送往觀護,就在郭富城前往觀護所探視兒子時,吳景滔趨近郭富城的身旁,朝郭富城的耳朵咬了下去。
電影是用倒敘的手法呈現這齣戲,鏡頭先交代父子在觀護所相會,再下來就是他孤單走在街上,只是左耳多了紗布包紮,透過回憶片段的剪接穿插,觀眾才明白那是悲憤莫名的吳景滔指控郭富城的「父不父」,所以他才「子不子」!
這樣的情節其實脫胎自一則傳說寓言:一位江洋大盜在行刑前,要求母親餵他最後一次奶,然後竟然一口咬掉母親的奶頭,而且斥責母親說:「誰教妳從小不教我是非黑白,害我今天變成這樣…」一則熟悉的故事換個方式來說,你是更明白,更感動?還是覺得太相似而錯愕?
就戲劇功能而言,兒子的反噬是悲憤的展示,力量極大;但就藝術效果而言,這個典故太明白了,論述太白了,少了新鮮震撼,反而給人拾人牙慧的歎息。
《父子》中的第二個典緊接著登場。羞愧莫名的郭富城,帶著耳傷來到湖邊,慢慢踱涉水中,「他是要自殺嗎?」還是「他要洗心革面?」自殺,是影像語言最直接的指涉;清洗,則是脫胎於宗教受洗的概念,觀眾不必知道譚家明是不是天主教徒,光從影像結構上就可以看出懺悔羔羊祈禱重生的意味。
是生或死,曖昧,卻有深意,許可多重解釋,《父子》如果就在此畫上句點,也許還真是餘韻無窮,但是譚家明繼續把故事說下去,多年後,長大的郭樂園(吳景滔的角色名稱)不但索回了當初父親典當的那隻錶,還拿去還給失主,同時還隔岸看著已經另外娶了女人, 也重組家庭的父親身影。就戲論戲,父親的模糊身影是父子隔閡的具體象徵,但是父親沒死,卻也使得走入水中的那場戲,頓失模糊意境,只剩下浴水重生的解讀。
父子隔岸相對,有詩的朦朧意境,也符合郭富城貪生怕死,不能出面承擔兒子罪行的懦弱性格,這是譚家明硬加上這段蛇足的主要考量。但是蛇足就是蛇足,就會壞了岐異曖昧的境界,讓人頓足三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