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審判:誰才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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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罪人,人人皆曰可殺,但是媒體要如何審判呢?

畫面有強烈的暗示意味,剪接者採用什麼畫面,反映著他自己的心態和價值判斷。

台灣社會在2007年初遇上了力霸集團引爆的金融危機,平面和電子媒體對於力霸集團的王氏家族的行徑都有嚴厲指責,但是需要大量畫面的電子媒體遇上了當事人落跑,去向不明的情況,只能墊用資料畫面,這是無奈的事實,但是用什麼樣的畫面來配合報導,卻是大學問,微妙得很。

力霸集團一路從國民黨政權紅到民進黨政權,兩黨高官都和王氏父子有密切互動,才能使他們的勢力一再擴張,然而,一旦陷入危機,查明細,究責任,少不了就要細說重頭,公正的媒體就應該從藍到綠都一次清算才是,偏偏台灣的媒體立場鮮明,原本是一件全民公憤的事,最後還是在媒體的細心操作之下,變成了各說各話的遊戲。

力霸集團的創辦人王又曾是國民黨的中常委,也是民進黨的國策顧問,但是在偏綠電子媒體的報導中,你看到卻是王又曾不時和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往來密切的各項活動影像;偏藍電子媒體的新聞畫面中,看到的卻是他陪著陳水扁總統外交出訪時的陪伺和灑美金畫面。

這是巧合嗎?還是故意的?

我相信有的媒體是記者偷懶,隨便抽一段王又曾陪同國民兩黨高層進出的資料畫面就可足以代表他迎合高官的行徑,因而沒有想到單取一黨的畫面,會因此凸顯及暗示該黨高層姑息養奸的指控。這個專業上的失誤,當然是記者的錯,只要記者周到一點,藍綠並陳,不但符合真實,也不虞偏頗了。

但是,若非無心之私,而是故意偏頗,做了選擇性與目標性的畫面篩選,那就是意識形態氾濫,以及媒體立場作祟所致的結構性問題了。

正因為媒體的屬性鮮明,於是親綠的民眾看到的新聞畫面中,王又曾就是國民黨的常客,看不到他和民進黨的掛鉤;偏藍的民眾看到的畫面則是王又曾財大氣粗的神情,看不到歷史積累的前因。不同的媒體提供不同片段的畫面給民眾,無非都是試圖傳遞這位財閥罪人與某政黨的非凡關係,間接影響民眾對政黨的批判與厭棄心理。

面對台灣惡人,媒體理應窮根究底,理應細說從頭,也要對照當下。相關新聞畫面要一應俱全,是最基本的新聞倫理,不能以資料畫面不足這種不入流的藉口來推缷責任,如果媒體不能自覺,還要讓我們在這裡提醒或檢討媒體,那就是更可笑的事了。

王又曾是開年以來導致台灣社會動盪的罪人,然而媒體若因此就羅織罪名,亂戴人家帽子,其實並不妥當。

例如,王又曾遁逃上海後,行蹤不明,有電視台取得了一卷兩年前他在上海舞廳裡跳舞的畫面,於是如獲至寶,全力在頻道上播出,第二天之後,這段畫面也順利在其他同業頻道的新聞報導中出現,成為台灣災鴻遍野,王又曾卻逃到上海跳舞的「可恥」鐵証。

這樣的新聞處理,很不公平,不但是媒體審判,更像媒體殺人。

一位已經在台灣闖下了滔天大禍的人,如果,他真的是還敢到上海花天酒地,聽歌跳舞,媒體有現場直擊畫面,用做批判報導,絕對夠讓眾人鳴鼓攻之;然而,如果查無實証,只是道聽塗說,直接用兩年前的畫面來編故事,配合想像來認定經濟罪犯「必定有」的逍遙心態,那就不是新聞事實,也不算新聞報導,而是棒打落水狗的情緒宣洩了。

我相信,很多人認為這樣修理他,是他自己造孽,活該!

然而,也只因為王又曾是人人喊打的經濟罪犯,這樣明顯違背新聞處理的經驗法則的報導,在過去三天中,竟然也順理成章成為報導主流,天天播送,加深了「我受苦,你跳舞」的民怨,這款製造式、誘導式的報導,成篇累幅地連播數天後,早已造成「三人成虎」及「曾參殺人」的口耳相傳印像,撩動了民眾情緒,卻未必合乎事實(至少該打上資料畫面的說明字幕吧?),竟然無人置一詞,也無人指責媒體偏頗,難道只因為他是十惡不赦的元兇,就可以這樣砍殺嗎?還是我們真的默許這樣的「人間正義」?這是什麼道理?

王又曾讓很多的台灣人開年以來天天提心吊膽,說他是台灣罪人,並不為過,官員失職、政黨包庇也應究責,但是我們每天觀看的新聞報導,到底值不值得信賴?到底能不能信賴?

尋找事實,追求真實才是媒體唯一該做的事,看到電子媒體一再選擇性的篩撿印像畫面,累積意識形態的籌碼,你能不擔心,不歎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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