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夜總會:肉身狂想

英雄的定義是什麼?

寫過「英雄與英雄崇拜」一書的英國文人卡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把英雄定義為足以領袖群倫、具有超凡入聖的精神特質的先知或神人,在他的筆下,英雄分成「帝王」、「神明的英雄」,「先知的英雄」,「詩人的英雄」,「教士的英雄」和「文人的英雄」六類,凡人一旦接近了英雄,就能從他的光和熱中感受到幸福和快樂。

但是凡人的英雄就沒有這麼大的生命壓力了,捨身救人的是英雄,仗義執言的人,堅守崗位的人,默默奉獻的人都可能是英雄,但是英雄一旦上了銀幕,一切就要放大,美德、勇氣、意志和體能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1963年問世的007系列電影到了2006年的《皇家夜總會》已經是第21集了(另外的兩集算是不同製片集團所拍的「私生子」),歷代的007,從史恩.康納萊、羅傑.摩爾、皮爾斯.布洛斯南到最新的丹尼爾.克雷格,都曾經衣冠楚楚地扮起翩翩君子模樣(差別在於西裝款式隨著時代流行做了修正,領帶亦從早期的細條、寬邊花色一直到如今的絕大多數時候不打領帶,直到上賭檯才打起蝴蝶結),世人常用「殺人不眨眼」來形容十惡不赦的歹徒,但是007原本也是「殺人不眨眼」的職業殺手,卻因為談笑用槍,而且「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飛灰湮滅」,反而搏得了浪漫英雄的美名。

《皇家夜總會》的英雄定義學比較不一樣,野性和酷刑就是丹尼爾.克雷格的註冊印記。

這個印記從電影的第一個鏡頭就開始了,穿著花襯衫的007為了緝拿恐怖份子,開始「千刀萬里追」的追趕跑跳碰,從快跑、彈跳、追逐、攀梯、翻滾,將近八分鐘的追逐戲,沒有任何的喘息空間,逃命的人沒命地往前衝,追逐的也不能有任何「上氣不接下氣」的猶疑,超人的體力,建築了他的野性細胞。

然而,就像《第七號情報員》的第一集007電影一樣,詹姆斯.龐德的另一個野性魅力在於他對女色的迷戀與自己肉身線條與肌肉的展示(公式是讓007和龐德女郎一起戲水,穿著泳褲的007不但要露出壯碩的胸肌,還得有濕淋淋的胸毛展示),超越凡人的肉身與毛髮就是野性的代名詞。

這樣的視覺魅力是《皇家夜總會》的製片小組最熟悉不過的公式操作了,於是丹尼爾.克雷格先要在波光瀲灩的渡假勝地彷效希臘神話中,從波浪中誕生的維納斯那樣,從海浪上冒出身來,讓影迷和女配角看到他誇張得直追當年「世界健美先生」阿諾的健美身材,認同他夠格以美男計來誘惑那位騎馬的怨婦,套出她先生的行蹤秘密;繼而再以同生共死的情誼,征服了女主角後,理所當然地共浴愛河,讓大家「窺見」他的魚水歡愉。

然而,再怎麼分析,都是007電影用老的招式,就算換了新肉身,難免還是給人了無新意的歎息,於是才有剝光007的衣服,讓戰俘營中才可能傳聞過的「打蛋蛋」鞭刑直接躍上銀幕。

在武俠電影或技擊電影中,英雄如果打不過強敵,直接「葉下偷桃」,往往是最有效的制敵之道,因為一擊就倒,鐵打金剛也抵不住胯下攻擊,不管007的床上男性雄風有多神勇,一旦「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讓他的風流強勢成為苦刑煎熬的對象,一方面收到了「匪夷所思」的奇襲效果,一方面則是達到了反向嘲諷的搞笑趣味,同時,還讓急於「偷窺」的觀眾,耳朵聽著007的哀嚎,好奇著椅墊被挖空的007下體會被折磨成多悲慘的模樣,他的頑強不屈,固然符合了傳統英雄形象,然而卻一定會觀眾進一步去想,他的性能力會不會因此受傷呢?

會,他就是凡夫俗子;不會,他就是不世出的英雄。答案相當明顯。

有見聞,有奇想,007的肉身狂想曲,其實是精明算計的肉體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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