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大概一直不理解,為什麼政治就是硬要干涉藝術,為什麼就是有人理不直卻是氣很壯地告訴創作者,他有權決定什麼可以演,什麼不可以。
前兩天,一位在坎城採訪的記者透過msn問我,為什麼到國際影展參賽的中國電影老是違反中國政策,老是戴著「政治迫害」的光環,吸引國際媒體的注目?他的問題來自於中國電影《頤和園》沒有通過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局審查,就已經到了坎城參賽(中國稱呼坎城為戛納),以致於電影還沒映演,就因為政治議題吵得沸沸揚揚的?
我的反應是:「天啊,又來了!」
問題當然不在於《頤和園》是不是違規參展,問題在於能不能參展的規矩是誰訂的?根據的又是怎樣的邏輯和標準?誰又有權利決定那些影片是不是通過審查?可不可以出國參賽?
問題的盲點當然就在於誰可以決定你能不能看什麼東西?誰能確定滿了十八歲的人就成熟穩定到可以看限制級電影?不滿十八歲的人就不行?多少二十八、三十八、四十八的人,心態不是一樣不穩定?不是一樣會受到電影劇情的撩撥,而有生理或心理的反應?十八歲就得去當兵,或許是因為體力正盛,夠格當國家機器的捍衛者,然而,差一歲就能看限制級電影的道理,其實是欠缺客觀科學依據的。
更嚴重的問題是,定下了規矩,是不是就限制了創作的能量?
根據華文媒體的報導,婁燁在坎城記者會上曾經說:「我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在進行創作時,就常常忘了太多事情(外電的說法,則更明確了:「”During shooting, I always forget about what’s banned and what’s allowed.」白話一點翻譯他的說法就是:「拍片時,我常忘了什麼是不准的,什麼是可以的。」)
如果莒哈絲的腦海中有禁忌尺度,她也許就寫不出膾炙人口的「情人」,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以及葉利尼克的「鋼琴教師」…,偉大作品的創作力和價值就在於作家勇敢寫出了人性的光明與黑暗,從中創造救贖與洗滌。如果擔心了將來出版機會,因而讓作家心生畏懼,不敢在創作中探索前進,那就是對藝術的謀殺和戕害。一旦有人告訴梵谷和畢卡索繪畫的尺度是什麼,什麼可以畫,什麼不能畫,畫好的作品還要通過審查才能展出,成天對抗官僚都來不及了,他們還會剩下多少的創造活力?
參經曾經台灣解嚴前,台灣新電影對抗電檢戰役的朋友應該都很清楚地記得,那個年代,只要在話題或畫面上挑戰威權體制,一定會遭電檢伺候,不是禁演,就是修剪,侯孝賢的《悲情城市》先私運了一支拷貝到威尼斯參展,也曾經在島內喧騰了半天,讓《悲情城市》成了挑戰台灣禁忌話題的政治電影,特別是在六四風潮之後的三個月內,《悲情城市》的政治光環成為海外行銷的一大利器,但我一直認為《悲情城市》的藝術成就遠大過政治議題的討論,它在威尼斯獲獎,政治光環有一點聚焦功能,最後還是藝術風格成為出線的主要魅力所在。
時代會變的,《悲情城市》走出二二八的歷史枷鎖之後,還是一部值得一再細品的傑作,那就是藝術終必超越政治的鐵証。如今,台灣誰還在擔憂以228做創作題材會讓投資血本無歸?會讓創作者走入牢籠呢?如今,台灣電影要想進軍國際,誰還在吵要不要走私拷貝到國外,先演了再說呢?
台灣走過的路,中國大陸一直還在走,實在是很可惜,也很浪費力氣的事。時間終於會証明政治干預都會被時間浪潮吞噬的,唯一被犧牲的是藝術家的青春和才華。田壯壯的《藍風箏》讓他做了十年地下導演;姜文的《鬼子來了》讓他有六年不能再導戲,我只能慶幸,畢竟他們都還即時交出過一張漂亮的成績單,忠於藝術的他們做出了生命選擇,藝術的成就終於會還他們的歷史公道的。
這兩天,進入中國網站,你可以讀到婁燁和《頤和園》坎城參展的消息,但是內容都避重就輕,能夠帶到映演消息就不錯了,據台灣媒體的報導是因為這些到坎城採訪的記者都「陸續接到服務媒體『封筆、封機』指令,不准對其有任何相關報導。」追求正義的記者一旦接獲這樣的指令,內心的反彈與憤怒是可以想見的,台灣一旦有這種事,一定會爆開成為醜聞,但是中國還沒有那麼開放,官方還操控著媒體,民主的清晨還沒有降臨到那塊土地上。
基本上,我相信藝術的路途會越走越開闊的。1986年,虞戡平拍攝《孽子》時,大家對於同志議題還是畏首畏尾,所有的欲望和掙扎都在「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情況下包裝出航,後來,有了《喜宴》,再加上《愛情萬歲》、《河流》、《春光乍洩》、《藍宇》等片的一再搶灘,同志議題不再是毒蛇猛獸,也不再是炒做議題之後,人性與愛情的基本訴求,就讓藝術的光澤得能綻放開來。
據說,婁燁的《頣和園》是因為觸碰到六四議題而無法通過審查,但是我並不悲觀,我只是歎息,為什麼歷史的腳步行走得這麼蹣跚。2006不能碰觸的議題,也許到了2008,2016或者2046就會有了完全不同的面貌,我們只能祈禱:琅琅睛空下,就讓藝術家自由自在創作出他們的夢想與哀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