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科技產品,與聲光科技密切相關,從「會動的圖畫(motion pictures)」、「有聲片」、「彩色片」到「數位」無不與科技切相關,但是電影導演對待科技的態度並不一致。
以一部《星際大戰(Star Wars)》創造億萬身價的美國導演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應該就是從創造最多科技,也從科技獲利最多的導演,
從外電摘譯的內容來看,他回顧自己的成長發跡歷程,當初其實是基於追求藝術理念的完成,不是為了獲利,不是為了發明,卻讓許多與二十世紀的電影相關的創新科技,都與他有了密切關連,包括《侏羅紀公園(Jurassic Park)》中栩栩如生的電腦特效奇觀。
盧卡斯認為古今中外的藝術作品都是當時的藝術家透過那時的「科技」來表現及傳溝通感情,當年茹毛飲血的先人,即使在原始穴居生活時,也懂得用最簡單的刻刀或顏料來完成壁畫,米蓋朗基羅要在梵諦岡的西斯汀教堂完成大型壁畫,也同樣要借重當時所有已經發明的「科技」,盧卡斯強調正是因為藝術家為了追求驚人的藝術效果,他們都會試著去把科技文明的可能邊界推到極限,有這種需求,有這種追求藝術表現的創作流程,自然就會有發明創新了。
觀眾想要看到什麼,就要讓觀眾看到,這是盧卡斯最基本的創作動機,也是他創作人生念茲在茲的考量,《星際大戰》系列如此,《印第安納瓊斯》系列亦如此,「不足的,沒有的,我就得去發明。」盧卡斯拍攝《星際大戰》時,因為想要拍出一種可以繞著太空戰艦周邊去呈現的視覺震撼,因而找上了矽谷科學家,研發出當時的電腦動畫科技,震撼了影迷,也改變了電影科技。
當年,就是懷抱著「以客為尊」的心情,想要替觀眾圓夢,實踐電影世界中的可能夢想,使得他很尊重觀眾(消費者)的需求,也因此對各種新科技都不排斥,反而一再思考如何運用「更快,更好又更便宜」的新科技去創造更多的夢想,對於當前手機業者極力推廣要在iPhone手機上也能看電影,他也完全不排斥,誰教他就是最早預言數位電影取代膠捲電影的革命家,又是積極開發家庭劇院的夢想家呢?
不過,不是每一位導演都像他這麼歡迎當代新科技,曾以《我心狂野(Wild At Heart)》獲得坎城影展金棕櫚獎的名導演大衛.林區(David Lynch)曾經公開錄下一段談話,表達對於在iPhone手機上看電影的不屑與不齒(http://www.gizmodo.com.au/2008/01/emmulholland_drem_director_dav/),他的觀點在於手機上的銀幕太小了,你以為「看見了」電影,其實根本沒有「感受到」或者「享受到」看電影的經驗與滋味,氣憤至極的大衛甚至還會口吐髒字,斥責這種盲目迎合科技的心態。
盧卡斯有理?還是大衛.林區有理?日本人在二十五年前就已經鼓吹輕薄短小的文體概念,如今更有了微網誌的風起雲湧,科技有其時代性格,電影的放大效應應該是電影人永遠的嚮往,至於愛在手機上看電影的人,究竟是不是傳統定義下的影迷?恐怕也永遠得不到標準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