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過電影節的評審,才知評審難為。
首先,怎麼選都會有人有意見。一種是真的觀念不同,見解各殊,所以火花四射;一種則是努力找碴,以異見標示見解不凡。我尊敬雄辯滔滔的異議人士,面對自相矛盾的言論則只能淺淺一笑,一切只能笑罵由人了。
不同的評審組合,就會有不同的評審結果,這一點,我絕對相信。因為合議,再多真知卓見,再多堅持,因為投票採多數決,一旦孤掌難鳴,附和者寡,就只能從眾。
今年擔任台北電影節的評審,十部入圍作品都各有特色,所以我以「百花齊放」形容參賽片的多彩多姿,但是到了給獎階段,評審的偏好與排序就會浮現,以致於最後的主要獎項集中給了四部作品,那意謂著這四部作品是今年評審共識交集所在,例如愛爾蘭評審馬丁非常喜愛《流浪神狗人》,每個獎項都提出建議,可惜未能說服其他評審,拉到更多的票,他最愛的作品未能出線,當然有憾,只是既已充份表達己意,他尊重最後的多數決。
事後有人肯定,台北電影節的給獎結果避免了「統統有獎」的分獎形式;但是也有人質疑,既然百花齊放,何以只有四部影片獲獎?這兩種論述其實是矛盾的,「統統有獎」,就不必評獎了;給獎集中,只能說是評審在共識中聚焦。沒有人可以主導全部的結果,只能問:最後的結果是不是合乎大致的期待?
台北電影獎採取了小評審團制度評選,評審有較多機會交換意見;金馬獎的評審制度則是兼具專業分工和小評審制的混血色彩,複雜多了,但是不論形式怎麼複雜,最後的討論焦點還是在於:入圍名單顯示的品味。
最簡單的辨識法是,誰獲得的入圍獎項多?誰在專業獎項的提名率居多?總獎項多,意謂著技藝成就廣受肯定,媒體立刻就會冠上大贏家的簡單標籤(但是,也只是提名,不代表最後得獎,這樣的標籤其實有點名實不副,除非你要很阿Q地說:「入圍即是得獎。」)專業獎項的覆蓋率高,則是肯定工作團隊的集體奉獻,流血流汗的人心力能夠得到認知與肯定,其實是很窩心的掌聲。
基本上,入圍名單應該反應優秀作品的全面水平,例如影片能獲得最佳影片入圍,但是編導獎項卻從缺,就很怪異,有如肯定建築物外殼精美,但是鋼架貢獻卻全都視而不見,例如獲得六項提名的《集結號》和四項提名的《囧男孩》,影片與劇本都入圍了,但是導演從缺;九項提名的《海角七號》,影片導演都入圍,但是編劇從缺;和《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入圍了影片,卻是編劇和導演全都落榜,最佳影片的五部作品中只有《投名狀》在編導演上全面獲得肯定,勝選態勢相當明顯(雖然我認為改編自清末名案「刺馬」的《投名狀》,應該入圍的是改編劇本,而非原創劇本,但是《莎翁情史》明明就是新詮了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卻也依舊獲得奧斯卡的原著劇本獎,其間分際,頗值得玩味,相信台灣媒體一定會來就教《投名狀》的導演陳可辛)。
也因此,擠進
最佳導演榜的彭浩翔與張艾嘉就顯得很尷尬,提名固然就是肯定,但是影片沒上,個人上榜,難免有憾;同樣地,馮小剛、楊雅喆和劉奮鬥的作品都能擠進最佳影片
之林,個人成就卻不能躋身最佳導演之林,能不扼腕嗎?評審們也許試圖想讓更多的優秀工作者的心血都能在入圍榜單上獲得肯定,然而一旦入圍者有了陪榜的感
受,也許就感動不起來了。去年,劉若英臨時遞補進女主角獎,擺明是陪榜,人家也就不來了;今年,弄了個金城武大烏龍,還好金馬獎學乖了,沒再送出遞補人
選,否則還真是尷尬呢。
對於今年的金馬獎入圍名單,我沒有太多的意見,唯一的可惜是音樂獎項的視野太窄了,《花吃了那女孩》的陳建騏、《囧男孩》的鍾興民、《渺渺》的李欣芸和《飄浪青春》的許景淳都有水準以上的表現,但是只有《渺渺》和《飄浪青春》的歌曲獲得關注,真的很可惜,因為這四部台灣電影用音樂說話的功力其實都超過歌曲的表現,尤其是《囧男孩》的弦樂和《花吃了那女孩》的舞曲都有著畫龍點睛之功,未能上榜,真的是遺憾了。
入圍不代表得獎,得獎也不代表贏輸。入圍名單的真正意義是提供大家審視好作品的指標,如果不合意,就當做品味不同的結果吧,時間會做出最後的裁判:關鍵不在誰得獎,而在誰能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