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評論《目擊者》,還要在最少的劇透限制下,講出個道理來,嗯,就從製作實務上切入吧。
拍好類型電影,說來容易做來難,從《紅衣小女孩》到《目擊者》,新秀導演程偉豪從敘事、視覺到聲音,都有傲人的執行力,才能把台灣極缺的類型電影帶上新高峰。
類型電影的魅力前提在於可不可信?一旦虛了,假了,觀眾就不信了。
《目擊者》的核心論述在於一場車禍的「七角」論述,換句話說,觀眾要看「七次」車禍撞擊,每次的視角和視野都要不同,既要有新意,還要有震撼。深入解析車禍戲,就看得到程偉豪的用心與用力。
首先,當代人都已習慣從電視新聞上的監視器視野(不管是自己或別人或者路邊的),來觀看車禍,這種觀看有距離,即使撞擊或翻滾得匪夷所思,畢竟是隔山觀虎鬥式的「有隔」,程偉豪沒有放棄傳統視野,但他最犀利的處理卻是把攝影機帶進車子裡,要讓觀眾親眼看到:不但是有車迎面飛撞而來,同時也是踩足了油門往前車撞去。
是的,撞車的,被撞的,都有著主觀視角的震撼。
車內明明有人,是重要的場面調度安排。被撞的車內,主角看到有車撞來的同時,觀眾也同步看到,碰然一聲巨響,不但車體晃動,車窗更是整面碎飛,車上乘客更是頓時頭破血流,災難在眼前,血花在眼前,少了車體屏障,少了距離阻隔,那種驚嚇指數,自然倍增。
撞人家車的車子裡,同樣有人,那種沒有減速的直接撞上,那種震撼指數,同樣飆高。
台灣拍電影,經費有限,沒法像好萊塢那般,要撞多少車就撞多少車,因陋就簡,或者乾脆跳過不拍,是過去的常態,一旦處理得太過「小兒科」,一切就像玩家家酒,白忙一場,程偉豪敢於選擇九機同步開機,一方面是迫於現實:經費有限,車子只能撞一次;另一方面是兵來將擋,就算只能撞一次,所有的可能角度都先算好,畢其功於一役,最後再交給剪接師來切割處理,就有了如同撞七次的「不惜血本」錯覺。
不過,血本還要是要花的。光是那場窄巷中急行倒車的戲,乒乒乓乓一路刮撞駛去,此情此景,不是冒險電影的「基本」視覺元素嗎?好萊塢會的,日韓港電影都會的,台灣也不輸陣,就算同樣也只能撞一次,程偉豪的三兩三就在於他知道該有的,一點都不能少,問題在於要做到多少,才會符合最起碼的要求,甚至達到撩動血性的高標?程偉豪在《目擊者》中採用的「數學/心理學」公式,頗值得玩味,電影是高明的幻術,能用「錯覺」催眠觀眾,更是極其高明的娛樂了。
程偉豪的幻術工程還得力於聲音。
車禍發生在雨夜,雨聲風聲車行聲,再加上金鐵交鳴的碰撞聲,還有窗碎人叫的混亂聲,還有旁觀者或共犯趕過來查探的腳步聲,車門拉扯聲……所有「嘈嘈切切錯雜彈」的聲音切片,不只是擬真的重現而已,同時還打造出車廂內外的空間場域;所有「大珠小珠落玉盤」的聲音切片,不再是傳統的平面剪貼,而是創造了層次有別的環境鳴震。
當然,做為一部驚悚推理電影,《目擊者》在撞車後,特別設計了一個照後鏡的碎片鏡頭,每個碎片都有受害女主角的眼睛倒影,過去,我們曾在希區考克的《意亂情迷(Spellbound)》中看過類似鏡頭,那是超現實主義畫家Dali精心打造的夢魘場景,如今程偉豪只用一個照後鏡頭就完成了他和大師的連結,不愧是驚悚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