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美術通常有兩類,一種是讓你看見,一種是讓你不知不覺。
通常是鮮明,所以容易看見;不知不覺,不是看不見,而是已經溶而為一,你不會太注意,卻相信它的力量。
看見,多數是刻意,但是玩得過火,喧賓奪主,就未必好了。葉錦添崛起影壇時替《誘僧》打造的陀羅裙,穿在盧燕身上,造型怪異,怎麼看怎麼礙眼,已經不是隨口用唐朝多元文化一詞就可以交代的,因為服裝太過誇張,不再寫實,只能在夢幻裡孵化,只會疏離觀眾,很難拉近觀眾的認同了。
《Miami Vice》還是1980年代的電視影集時《邁阿密天龍》時,就已經由第一代影星唐.強生(Don Johnson)和黑人影星Philip Michael Thomas打造出西裝上衣總是色彩鮮艷(粉紅或純白),內裡則是另外搭配T恤,加上不穿襪子的浪漫德性,以及白色或藍色懶人鞋的時尚風貌。
那就是所謂1980年代的邁阿密海灘風情,電視打造的便衣警探既然是天龍,時尚不可免,開的車和遊艇更要走在時代尖端,才能引領風潮,至於是不是每位便衣警探都有那款能力來置裝和消費?坦白說,那就是他們的造型和特色,邏輯也許稍欠,但是透過他們的時尚品味來彰顯邁阿密的熱情風貌,基本上卻是兩位主角一亮眼,就已經有了說服力。
我的時尚品味極差,完全分不出亞曼尼或凡賽斯的西裝外套究竟有什麼不一樣,同樣是精品手錶,看到江詩丹頓或勞力士錶也是指辨不清的,這樣的時尚白癡,面對著電影版的《邁阿密風雲》,會不會減損了很多趣味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術業有專攻,懂得時尚的人,觸目盡風景,每個時尚打扮不但讓人立刻可以叫喚出品牌名稱,產生辨識趣味,甚至可以從中發想主角的浪漫性格,《邁阿密風雲》的兩位男主角柯林.法洛和傑米.福克斯的穿著其實越是寬鬆休閒,就有了當代邁阿密時尚風味,更因為他們就飾演臥底毒梟,不再是平常的警探,裝扮和衣著上自然就是越風神、前衛越好,他們越是揮金如土,不是越更吻合江湖中人的虛榮性格嗎?
所以,明明是柯林.法洛和鞏俐熱情擁抱的親熱戲,你看到他們的臂腕,就可以看到奢華的江詩丹頓錶,坐在身旁的朋友就不免用手肘推推我說:「那隻錶價值九萬五千美元呢!」我買不起三百萬台幣的錶,但是沒有這款錶,柯林.法洛還能算是混跡黑社會的老大嗎?警方要培養臥底探員,不投資置裝費,講得過去?唬得人嗎?
劇情的需要,讓前衛時尚的包裝有了名正言順的藉口,電視版是1980年代的時尚,電影版則是21世紀的時尚,一個是小螢幕,一個是大銀幕,放大效果,讓《邁阿密風雲》成了電影美術的實驗場,一聲聲的非劇情讚歎,其實就是唯物美學的高度物化效果,就像柯林.法洛和傑米.福克斯要去搭救同伴時,駕駛的那兩艘摩登快艇,那種飛梭般的流線造型,那種在夜色兄泛著銀光的亮眼風采,你不是心嚮往之,好想也去乘風破浪嗎?
電影的美術風貌其實就是夢境的延伸,合理,你就深信,信了,就成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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