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一篇文章卻被人改得上氣不接下氣,作家一定很生氣。
拍了一部電影如果被人拿掉了粗話、暴力和性的情節,創作者一定很生氣。
如果,這是官方的檢查制度,一定慘遭批評。
可是,美國有一群人卻經營著「淨化」電影的行業,他們每天做的事就是去修剪他們認為電影中不妥當的情節內容,重點就包括了「粗話、暴力和性」的情節。
這幾家名字都包含了淨化字眼的公司,不論是CleanFlicks, CleanFilms或者是 Play It Clean Video,明顯都有意識型態或道德捍衛者的色彩。他們手上拿著剪刀,卻不是海盜,他們大幅修剪電影內容,但是卻也尊重原來的創作者,他們的作法是買下合法的DVD,剪掉他們認為不妥的內容,然後再大量複製「淨化」版的新電影,賣給客戶,只是每一宗交易時,除了「新片」,他們也都會附上一片原版DVD,意味著原創者的「利益」並未因為他們的加工修剪而受損。
問題不在金錢,問題在於創作。
改了我的文章再去賣錢,就算再付一次稿費,作家一定不高興。因為那已經不是作家的文章了。
同樣地,修剪掉精心創作的內容,從導演、編劇、演員到幕後工作人員,誰會因為作品變得「殘缺」而開心。
何況,修剪者再怎麼用心努力,都是利用別人的成就來生財,也就是說你並沒有投入一定的心力與財力,卻拿著別人現成的作品來生財,不只是讓原著「殘缺」,侵犯了著作權,更是無本生意的做法。
四年前,美國八大公司和「淨化商」打起了官司,直到日前法官才宣判「淨化」別人的作品,再進而發行營利的作法是「非法行徑」,而且五天之內就要把所有的「淨化」作品悉數銷毀。
如果《斷背山》沒有了同志情,《斷背山》恐怕真要斷了氣,同樣地,《巴黎最後探戈》如果少了空屋性愛的場景,探戈恐怕就成了土風舞了。如果我真想要看《斷背山》或《巴黎最後探戈》,為什麼不看原汁原味的原版,而是要看別人過濾和刪節的「潔本」(也是「節本」)呢?
《水滸傳》、《三國演義》、《紅樓夢》和《西遊記》都有原版,也都有後人為不同年齡讀者改寫或刪節的「節本」,基本上那已經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古籍,當代人的小說如果要改寫或刪節,卻未經原作者同意,那就一定是侵權行為了。
沒有電影,就不會有影評,影評多少會引用了電影情節,影評文字可能誤讀了電影,可能污蔑了原作創意,但是畢竟和「淨化」版電影直接撕裂原著,擺明了不讓原貌浮現的作法,截然不同。今天看完這則外電,我的心情是世界無奇不有,每個人的邏輯都讓我油生「不可思議」的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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