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報社的工作最近有了調整,從影藝中心調到了編輯部,負責生活新聞的規畫與編排,工作時間和重量比以前加重了不少,也比較難好好靜下心來看電影了。
八月二十二日晚上,正忙著編版工作時,臨時受命要來規畫行政院今天振興電影產業的協調會,還好,受命之前,才剛瞄完了新聞局傳來的協調會新聞稿,大概知道了行政院和新聞局的規畫作法,但是以我對台灣電影產業的認識,這個方案是有點空中樓閣的感覺,雖有美意,卻不卻實際,很難真正有效落實,很難重振台灣的電影產業。
然而,直覺不足憑,先去了解官方和業者的心聲是我在規畫這個版面時必需先做的事,於是,我先打了電話採訪了電影處長周蓓姬,再訪問了參加了協調會的葛福鴻、學者林文淇、騰龍影視老闆黃寶雲和沖映業龍頭陳世庸等人,大致有了眉目,再開始寫稿分稿,總算在四個小時內完成了一個全版的相關報導。
台灣以前的行政院長都知道電影是娛樂產樂的龍頭,郝柏村參加過全國電影會議,然而所有的結論都只是書面作業,不曾落實;謝長廷則是從南台灣開始就很關心電影,高雄電影節和高雄電影圖館都一直努力要走出自己的風格,我還跟著謝長廷一起重看了胡金銓導演的名作《龍門客棧》,也聽過他鉤畫著電影工業的美景,願意對他的電影規畫寄予厚望,主要就是愛河起死回生給我的感動,一條濁河可以重生,一個奄奄一息的工業,是不是也能起死回生呢?愛電影的人其實都是衷心期許的。
在最短的時間內,我整理了各方意見和自己的思緒,寫下了下面這篇文章,台灣需要什麼樣的電影?台灣電影工業要怎樣才能復甦?每個醫生開出的處方勢必都不相同,我的意見有多少人聽得進去?我不知道,卻下面的文章卻真的是我的心情與建議。
振興電影產業的艱鉅工程終於提昇到了行政院格局,行政院長謝院長願意 出面整合政府各部會資源,全力推動影視產業,誠意確鑿,然而執行方案卻不切實際,根本觀念還待突破。
首先,開發基金能否帶動創投業者投資影視拍攝,關鍵不在門檻,而是必需改變過往投資科技產業的觀念模式。創意產業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硬體設備,以高科技產業的扶植模式及投資報酬率的計算方式去面對創意產業的規格與高風險,勢必格格不入,如何了解影視產業特質,參考國外現行做法,建立投資模式,才能在融資和貸款上突破過去瓶頸。
其次,政府真正要振興的是電影產業,首先就不要再陷入文化與商業電影的迷思中。四大影展得獎可遇不可求,或許可以像奧運金牌模式,獎勵文化電影的創作者,但是台灣電影真正需要的是拍出好看的大眾電影,吸引觀眾走回戲院看台灣電影。觀眾對台灣電影有信心,有熱情,國片市場自然蓬勃,資金就會來了。
新聞局過去的輔導金模式相信「螞蟻雄兵」的理念,把有限的資金平均攤分給想要拍片的年輕或資深工作者,雨露均霑的結果,讓業者勉強開拍,湊出了差強人意的製片數量,卻是拖垮整體的電影品質。集中資源,改採上億投資的旗艦政策,鼓勵有企圖心有能力的業者開拍大型商業製作,引進國外技術,帶動專業升級,創造行銷噱頭,就更容易帶動觀眾的好奇與捧場,才可能創造利潤,拍電影能賺錢,投資人就不卻步了,景氣復甦,文化電影自然就能找到自己的出口。
政府對本土電影的輔導其實要有更明確的文化視野和更大膽的作為。過去,無限制開放外片進口,確實開啟了消費者的視野,也養刁了胃口,卻也切斷了國片的營運與市場機制,外片市場上每年有一千萬的觀影人口,適度從進口外片上抽取輔導稅金,用電影的錢來掖助電影,更加名正言順;甚至於政府修法規定戲院映演台灣電影比例,創造市場需求,更能在市場機制上直接刺激台灣電影生產。
至於獎勵外人來台拍片或投資,最重要的概念是人要來,人來了,就有希望。《追殺比爾》到北京拍片,就刺激了中國製片,活絡了電影產業,增加了無數的就業機會,也觀摩學習了先進的拍片實務。要吸引外商,方便又省錢是唯一的誘因,退稅太低,外商不必來台灣;拍片借景到處受限碰壁,外商更不想來,一部《雙瞳》連警車都借不到,只能製片自己改裝,還得被警方取締的往事,就是電影製片實務的最大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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