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電影雖然票房都不差,但是卻很難成為年度經典電影,導演陶德.菲利普斯(Todd Phillips)執導的《醉後大丈夫 (The Hangover)》卻入選了時代雜誌的年度十大電影,關鍵就在於導演找對了形式,呼應了主題。
奧妙在於「醉」這個字。奧妙在於看似陳腔老調,但是會說故事的導演卻懂得在「舊瓶」裡調釀出新酒。
電影一開始就是婚禮即將舉行,但是新郎遲未現身,新娘子的手機好不容易響了,偕同新郎一起到賭城拉斯維加斯舉行單身派對的三位伴郎卻傳來了噩耗:「新郎不見了!」就在眾人錯愕驚訝之際,電影迅速回撥時鐘,話說重頭,從兩天前他們才要出發之際重新來說這個故事。
這種驚愕倒敘法,坦白說,不算新奇,甚至四位男子一路前往賭城的雀躍心情,也如一般YA成長電影出入不多,但是就在略嫌煩悶,不知故事該如何掰下去之際,導演跳開了他們的單身派對狂歡夜,直接來到一覺醒來的第二天清晨,在混亂得有如廢墟的旅館房間內,他們完全不記得昨晚發生了什麼事?不明白何以房間會亂成這樣?更想不透何以房間內會有雞,有老虎,甚至還有一位小Baby? 他們用於代步的經典老爺車更意外變成了警車,一連串的問號,勾起了觀眾的好奇,也逼迫他們得趕快找出真相,因為四人行已然三缺一,最重要的新郎不見了!
喝酒的人大概都曾酒醉,明白醉酒的滋味,不管是頭疼,大聲喧譁,或者亂性,酒醒之後,多數都不肯承認自己酒醉時的各種行為,用遺忘、空白或者謊言來閃躲各種隨之而來的災難或質疑。既然酒後生理和心理狀況如此,《醉後大丈夫》選用醉後拼圖方式來還原及重建那個狂歡夜的景況,即使只是斷簡殘篇,卻已足以讓人明白他們到底醉得多兇,鬧得多狂。
事後拼圖,重建現場,發現真相,是太多電影用過的用法,似乎已是老招,但是用在《醉後大丈夫》上,卻成了推動劇情運轉的最佳輔佐形式。
正因為腦袋一片空白,面對著一團混亂,找答案要真相就顯得合情入理,也因為一切只有片段重建,原本必備的事理邏輯關係,頓時就失去必要性,可以省略,可以跳躍,例如:一個狂歡夜究竟可不可能狂泡脫衣舞孃,還拉著其中一人跑去教堂結婚?還為了證明自己的愛,硬是拔掉一顆牙齒?甚至從警察手中換來了一輛警車?更把豪賭贏了八萬美元的亞裔兄弟關進後車廂,甚至還誤闖拳王泰森家,帶走了他所飼養的老虎,至於酒館浮雕為何會出現一張床墊,都像是一道一道的調味醬,勾引著觀眾的好奇。
所有不可置信的情節,都因為醉酒失憶,頓時缷下邏輯責任,任由編導天馬行空般地隨意編織,忘記的就忘記了,解釋不清的就乾脆不理不睬了,只要掌握重要關鍵,其他的滿空煙花,讓人看得眼花撩亂,能夠搏君一粲,也就夠了(雖然對亞裔黑幫人士的描寫有些刻板印像的老調,拳王泰森的演出更是生硬,但都瑕不掩瑜啦)。
《醉後大丈夫》的好戲集中在四位男人身上,賈斯汀.巴森(Justin Bartha)飾演的新郎道格原本應當是牽繫所有情節運轉的男主角,可是他在電影中有一半時間都陷在失蹤的狀態下,反而得由布萊德利.古柏(Bradley Cooper)飾演的老師菲爾、艾德.赫姆斯(Ed Helms)飾演的牙醫史都和查克.加利費安納吉斯 (Zach Galifianakis)飾演的妻舅艾倫三位伴郎來撐起半邊天。
略帶娘味的艾倫經常會說一些無厘頭的對白(例如他問賭城著名旅館凱撒宮的櫃檯小姐:「凱撒真的住過這裡嗎?」跡近白癡的這類問話層出不窮,發揮了極帶勁的插科打諢效果),同時也在性別玩笑中催化笑料(換穿禮服時的丁字褲,以及揹起小娃當奶爸的得意模樣);有懼內情結的史都卻是冒然就娶了育有一子的導遊兼脫衣舞孃,他們都屬於感性效應的激生者,理性的部份則交由菲爾來執行,理性與感性不成比例交錯後的結果,就形成了跌宕有致的喜趣韻味了。
喜劇的魅力就在於先製造混亂,然後再有條不紊地解決混亂,慢刀斬亂麻,趣味就在其中,《醉後大丈夫》深得其中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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