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3歲了!」其實,人才75歲的Ian McKellen在《福爾摩斯先生》刻意畫了老妝,放緩了腳步,才得以凸顯他的龍鍾。
「我14歲!」由Milo Parker飾演的小男生Roger年紀雖小志氣大,他熟讀福爾摩斯的小說,所有細節如數家珍,對偶像的一舉一動滿是崇拜眼神,因此才夠格當老人家的忘年之交,有他的催促,老福才有動力了結他辦案人生的最後懸案,畢竟,「一雙冷眼看世人,滿腔熱血酬知己」,古往今來,恃才傲物的怪咖,誰不是都有這等頑固與堅持?
關鍵在於寂寞。關鍵在於誤會。
不管是柯南道爾的小說,或者是華生博士的筆記(兩者實為一體),福爾摩斯的獵帽與菸斗,幾乎都已成了他的註冊商標,但是Ian McKellen在《福爾摩斯先生》中卻兩度公開否認,他寧可戴高呢帽,寧可抽雪笳,也不願重複那個「獵帽與菸斗」的刻板印象。
這也說明了他為何那麼慶幸華生博士故意寫錯了家居地址,讓他得以避開慕名讀者的騷擾,卻又能享受,隔街眺望有成群書迷爭相拜訪故居的朝聖盛況,虛榮心,經常都有好幾層的偽裝。
這是《福爾摩斯先生》非常關鍵的心情論述:還我本色,清楚交代。93歲了,去日無多了,記憶開始殘缺斑駁了,不再即時澄清,他可是要一輩子都活在別人的誤解之中。
剖析自己最後一案的真相,其實是老福的懺悔錄。他是神探,卻不是神,他可以拆穿Ann(Hattie Morahan飾演)欲走還留的算計,但是他忘了解讀Ann的幻滅與失落,他只完成了偵探的使命,卻錯失了即時拉住這個受傷的寂寞靈魂。那個傷疤,一如那只手套,就算被華生博士藏在抽屉的最底層,依舊是他塗抹不去,也治癒不了的傷疤。
面對它,才能放下它,這是福爾摩斯讓自己安心,讓自己得能和往日幽靈說再見的手段。問題在於他老了,很多細節,怎麼想都想不起來了,最後寫成的文章是虛構的小說?還是懺情的告白?多少的傳記不都是自以為是的「虛構真實」嗎?透過一個老靈魂的燥動與不安,《福爾摩斯先生》解剖出的人生真相,層次多了,也深了。
失智的困擾,其實是老福的另一個挫敗。他的鷹眼依舊銳利,他對人性的掌握亦少有人能企及,然而,慘白的記憶,一如潮溼的牆壁上,一塊塊剝落的碎片,讓他面對真田廣之以山椒之名邀他赴日,實則是要「尋父」的孝親之思,根本無言以對,則是他心頭另一個難以排遣的憾恨。
對方,明明在白紙黑字上註記著曾與福爾摩斯見過面,但是他卻可以斷然否認曾經見過真田廣之的父親。不是他刻意騙人,而是他真的不記得了。年老失修的記憶庫,讓真田廣之的母親留下憾恨告別人世,接到訃告,束手無策的神探能不惆悵嗎?如果他不能完成這副真相拼圖,他這一生沒有遺憾嗎?
正因為去過廣島,他目擊了受創的人們如何揀拾石頭,安撫亡靈,93歲的老福努力寫出「正宗」版的最後一案(不再是華生博士的誇大/美化版),當然是要讓自己心安,同樣地,把「想起來」的真相拼圖,寫信告知日本的真田廣之,不也是圖個心安嗎?
Ann是因連孩子的爸都不了解她的喪子情懷,抑鬱輕生;真田廣之則是始終沒搞懂何以父親會拋妻棄子,從此音訊全無...老邁的福爾摩斯,終究得在有生之年解開這兩個心結,唯其如此,最後才能在田地上擺放起石頭,祭告亡靈,讓這一生已然了無憾恨。是的,有了Roger這位忘年交,知音不稀,人生不苦,他不但可以安心處份家產,同時能夠好好向往事說再見了,Ian McKellen的笑容與皺紋,成就了老福爾摩斯最幸福的一聲歎息。
您所寫的影評大多非常中肯,而且文筆之優美,堪稱台灣第一人。
只是,有時您可能基於惜才之情,過於溺愛(或輕縱)台灣的青年導演─例如魏德聖─可能反而因此害了他們。
這留言真讓人噗哧。
你覺得,但也有很多人不覺得呢...
藍老師才情文筆佳,補上後面那句自我觀點只是徒留笑話
福爾摩斯好看~不管是電影還是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