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識太少,眼光必淺,評論必窄,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即使讀者無法發現,書寫的人難免還是要自責,畢竟「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初看《幸福來訪時》,對於電影開場時描寫的劇情內容有何特殊,「久未回返老家居住的房東,驟然返家,卻發現老家已另有人居住,自己差點被人視成闖空門的竊賊」即使不是獨創,也算合情入理,何況「房東與房客不打不相識之後,卻因為有共同的音樂愛好,不但因此惺惺相惜,甚至還從家族關係中找到了男主角的第二春」,也算是合乎人情的自然發展,並無不妥。
但是直到最近看了1977年的《再見女郎(The Goodbye Girl)》後,才赫然發覺一切原有所本,《幸福來訪時》算是改良版,就算多添了精彩的音樂元素,又加進去911事件後,中東移民在美國備受岐視的可怕傾向,本質上卻也還算是《再見女郎》的變奏版。
《再見女郎》的導演Herbert Ross是著名的歌舞片和輕喜劇的導演,編劇尼爾.賽門(Neil Simon)更是從1950年代一直紅到1970年代的喜劇高手,他們合作的《再見女郎》講述的同樣是紐約居大不易的浮世人生,女主角Marsha Mason飾演的寶拉遭到男友拋棄,留下她和女兒露西困居在紐約公寓裡,偏偏屋漏就逢連夜雨,男友臨走前還把公寓頂租給朋友艾略特(由李察.德瑞福斯/Richard Dreyfuss飾演),艾略特在雨夜時拿著鑰匙開門,卻被門鏈擋在門外,因而與寶拉有了一段不打不相識的誤會際遇。
《再見女郎》這場開場戲其實現的就是「身份錯亂(mistaken idenitity)」的古典戲劇噱頭,依先來後到的順序認知,寶拉明明是早一步就住進公寓的房客,理應有房間的分配權,但是艾略特就算是後到的房客,卻因為只有他才付過房租,實際上他才是真正的承租戶,他才有分配權,他不趕寶拉母女出門就已經是存善心做好事了,尷尬的是反而是寶拉,她先是抗抗不肯讓艾略特進門,卻又自知理虧,錯在男友,不是艾略特,但是先入為主的觀念,又讓她很不適應艾略特的入住,所以頻頻設定一些禁不起檢驗的規矩,她的焦燥與脆弱,在面對艾略特這位「闖入」的陌生人時,畢現無遺。
好萊塢的愛情喜劇,講的無非就是男女冤家不打不相識的過程,《再見女郎》的結構同樣是要讓這對「同在一個屋簷下」的男女,因為同樣愛好戲劇,同樣嫻熟《欲望街車》的對白,同樣鍾愛著小女孩露西,同樣在生活的重壓下四處張羅生活費用,同樣被生活挫敗得渾身是傷,同是天涯淪落人,別人是相逢何必曾相識,他們卻是有緣千里來相會,唇槍舌劍後,還是會放下虛矯的身段,坦然擁抱愛情。
身材五短,滿面鬍髭與亂髮的李察.德瑞福斯因為主演《再見女郎》,成為奧斯卡影帝,坦白說,他的神經質表演,並不如達斯汀.霍夫曼精彩,外型更欠缺任何討人信賴的魅力(他在《大白鯊》與《第三類接觸》的配角演出,反而更有活力與可信度),但是面對《再見女郎》中兩度求愛示好得逞時,他先是像隻猴子一樣攀著門樑狂喜樂吼的神情,確實很有騷動感染力;繼而在與寶拉大吵一架,終於雨過天青,露西拉著他走進房間時,他樂得大走麻花步的肢體動作,即使只是驚鴻一瞥的短短一秒鐘,但是點到為止的趣味卻已夠讓人啞然一笑。
好戲不在長篇大論,「意思到了」的短短一秒鐘,很多時候就已足夠撼動人心了。這兩場戲,其實正是「小而美」理論的忠實實踐。
1977年的《再見女郎》,對很多人而言都已是遙遠陌生得有如DVD租售店裡乏人問津的白頭宮女了,但是隨手翻撿一下經典名作,也許就可以找出許多足以檢視及對照當下作品的藍本了。見識不寬,評論必淺,看完《再見女郎》,我其實出了一身冷汗。
One of my all time favorites.
There was a made-for-TV remake in 2004 by Jeff Daniels and Patricia Heaton. All the same dialogues and script just didn't cut it. Way way worse than the 1977 original one....
原版因為精緻,所以成為經典,重拍多數都是難以超越的。